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通知,決定對各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包括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

其中,空氣質量改善包括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和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其中,空氣質量改善包括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和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
大氣污染防治包括工業污染綜合治理等7項指標。大氣污染防治包括工業污染綜合治理等7項指標。

  評估結果將作為對各地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來源: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