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泰安市公安局陶山分局破獲一起校園貸網絡電信詐騙案,犯罪嫌疑人是一名21歲女孩,受害人大部分是在校大學生,涉及全國39所大專院校,人數達90多人,涉案金額180多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拘。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王某,女 ,1996年出生,漢族,大專文化,2017年8月10日因涉嫌詐騙罪被陶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自2015年以來,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自己或自己的朋友是“名校貸”等網絡金融平臺內部工作人員的事實,以需要幫忙“刷單”走業務量、提升業績為幌子博取同情幫助,以給好處費給提成為誘餌,以可以申請“校園貸”的在讀大學同學、朋友以及他們的大學同學、朋友為侵害對象,騙取了他人大量錢款。截至目前,初步證實上當受騙在讀大學生90余名,涉及山東、遼寧、黑龍江、河南、天津等省市39所大專院校,涉案金額180余萬元。

  2017年8月9日, 家庭住址陶山公安分局轄區的濟南某學校學生小張等多名在讀女大學生報案稱:她們應王某的請求,幫助其“朋友”刷業務量辦理“校園貸”,貸款到賬后把錢款轉給王某,王某再轉給她的朋友,由她的朋友從公司后臺還款、“銷戶”。但是,她們現在卻不斷收到放貸公司的惡意威脅短信和電話騷擾,查詢發現自己產生了大額欠款和逾期還款罰金。為此,懷疑被騙,特來報警。初步統計受害大學生超過10人,涉案價值15萬余元。

  接報后,陶山分局高度重視,研判認為:該案涉嫌“校園貸”詐騙,被害人為大學生,務必全力偵破。在警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成立專案組連夜開展偵查,查找王某下落。8月1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迫于壓力自行到案,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介紹,該案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有三種情況:一是直接被王某詐騙,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相互之間是同學、朋友關系;二是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是通過共同的同學、朋友相互聯系;三是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相互不認識,是介紹再介紹而聯系。

  對于作案手法,民警介紹說,被害人同意幫忙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或介紹人讓被害人手機下載安裝“名校貸”APP等手機軟件注冊,或者直接在網上注冊,注冊、申請貸款時,只填寫被害人真實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所在大學校名、視頻認證信息,而父母姓名、同學姓名、輔導員姓名等貸款需要的聯系人資料則填寫王金芮編造的資料。王某把編造的資料或直接發給被害人,或發給介紹人再轉發被害人。

  貸款成功款項打入被害人賬戶后:無介紹人時,被害人留下數百元提成后,余款轉給王某;有介紹人時,被害人留下數百元提成后,余款轉給介紹人,介紹人留下數百上千元提成后,剩余款轉給王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贓款到手后,修改被害人登錄資料,告訴被害人貸款已經償還、賬號已經“銷戶”。因注冊信息被修改,被害人無法登錄,從而錯誤地相信貸款已償還、賬戶已“銷戶”。

  王某在被害人被網上貸款公司催還貸款而被追問、質問、催促后,稱:催款電話、短信是詐騙電話、短信,讓被害人不要相信,并編造了“張嘉豪”這個人,將張嘉豪QQ號發送給被害人,與被害人網上文字聊天,繼續進行欺騙。因王某、張嘉豪同時在線或者同時不在線,支付寶賬號昵稱都是王某,因而被部分被害人識破:二者為同一人,“張嘉豪”就是王某,王某就是“張嘉豪”。

  王某在個別被害人不斷質問、警告報警的情況下,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被迫給被害人少量錢款用于償還部分貸款或直接在網上給被害人償還部分貸款。

  據分析,受害人被騙原因有,犯罪嫌疑人王某虛構身份,讓他人信以為真。自2015年起,犯罪嫌疑人王某通過微信、QQ等聊天工具,對他人謊稱自己或者說是自己有個朋友是“名校貸”等網上貸款公司內部工作人員。已經接受詢問的受害人,無論是直接被王某欺騙的還是通過他人而被王某欺騙的,無不確信王某或她的“朋友”是“內部人員”,可以從公司內部還款、注銷賬戶。二是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提成”做誘餌,引人上當受騙。偵查所示:被犯罪嫌疑人王某直接詐騙的被害人,根據貸款金額的不同,能得到一百至數百元的“提成”;幫助犯罪嫌疑人王某介紹他人并中間轉賬的人,根據貸款金額的不同,能得到數百、上千元的“提成”。三是犯罪嫌疑人王某謊稱是幫忙刷注冊業務量,讓他人有“幫助人”的高尚感。詢問被害人“幫忙”動因時,基本都認為朋友就應該幫忙。

  受害人普遍存在礙于面子,給朋友幫忙,貪圖小利等特點。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