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15時20分左右,濟南天橋大隊指揮中心發現一輛未按規定年審的白色大眾轎車(魯A27C35),此時正沿清河北路東向西行駛。

民警迅速在香江花園路口將其車輛攔截并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然而駕駛人找各種理由逃避民警的檢查,并且側面打聽沒帶駕駛證應該怎樣處理。
此時民警已經覺查到此人駕駛證有問題,于是將車輛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處理。就在民警將要扣車時,當事人突然掏出了“駕駛證”。經過查看,這本駕駛證與真正的駕駛證存在很大的差異,民警也未查出當事人的任何駕駛證信息。


原來,當事人在屢次駕考中未能通過,偶然發現了駕校門口的小廣告說是交上錢就能過,誰知買到證件快一年了才發現原來是假證。
中隊民警按照規定將車輛以及假駕駛證暫扣,并依法對駕駛員于某作出罰款2000元、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另外,于某的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民警還依法處以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