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無根樹”歪倒砸了車該誰賠? 物業、園林局都稱不負責
9月18日,在濟南歷山路和平路口附近一居民小區,一棵根部被損壞的樹將樹下的一輛黑色轎車砸壞,車主劉明(化名)找到物業和園林部門索賠,雙方都回應稱對此不應負有責任。目前,問題仍未解決。

“無根樹”歪倒正砸車上
9月18日早上7點,劉明像往常一樣將愛車停到小區的一處公共停車位上。晚上6點去取車時,卻發現車旁邊的一棵樹歪倒了,正好壓在了自己的愛車上。周圍市民告訴劉先生,早在中午就看見樹倒了,令劉先生奇怪的是,這棵樹竟然是棵“無根樹”。
昨天上午10點,記者趕到事發現場看到,一棵歪倒的樹壓在一輛黑色轎車前部右側,并且樹枝還掛在電線上。歪倒的樹長在墻角處,枝葉茂盛,但是樹歪倒后卻幾乎看不到有樹根。“幸虧下面是車,要是樹下有人那該多危險!”一位在此居住的市民說。記者問起了樹根破壞的問題,市民解釋說,“最近這里地面進行過施工,樹周圍都變成水泥地面了,應該是施工的工人把樹根破壞掉了。”
劉先生也在現場接受了記者采訪。他告訴山東商報記者,自己在這個小區租房居住,有租賃合同,按時交物業費,車是放在小區的公共停車位上。
物業、園林局都稱不負責
劉先生稱,曾經找小區物業問詢解決辦法,但物業說小區樹木歸園林局管。于是劉先生又打電話詢問園林局,園林局回應按照城市規劃條例25條,小區內的樹木應該由物業負責。
針對劉先生的說法,記者找到了小區物業。一位工作人員跟記者解釋道,小區是宿舍院,不是開放式小區,所謂物業是小區居民自管,剛成立半年,并且車輛停在小區院內不收取任何停車費管理費,所以不應該由小區物業負責。
隨后記者電話聯系了歷下區園林局,工作人員表示,小區內的樹木不屬于園林局負責。
律師聲音
應該由物業來負責
就此,記者咨詢了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楊博律師。楊博說,小區物業管理的范圍是很寬泛的,維護小區秩序、生活,業主的權利等。既然交了物業費,就包括小區管理方面的所有費用,不像物業所說的物業費不包括停車的管理費用。不管小區成立多久,進駐小區時間長短,原來遺留的什么問題都要歸現在小區負責。所以小區里面的樹歪倒將業主的車砸壞,產生的損失應該由物業賠償。
小區內部的改造施工,即使不是由物業決定的,物業也有監督的義務。即便是由第三方施工造成的責任,物業也有監督責任。物業在承擔了應該承擔的業主的責任后,可以找第三方賠償。對于園林部門的責任,楊博律師說,小區內部是一個封閉的空間,跟園林部門沒有關系。
(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