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任廷琦(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向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廷琦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任廷琦,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泰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任廷琦利用擔任煙臺師范學院院長,曲阜師范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山東科技大學校長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任廷琦簡歷
任廷琦,男,1960年8月生,漢族,山東牟平人,山東師范大學物理系理論物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2.07—1986.01,萊陽農學院任教;
1986.01—1993.05,煙臺師范學院物理系任教(期間:1990.07山東師范大學物理系研究生畢業并獲碩士學位);
1993.05—1999.03,煙臺師范學院物理系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
1999.03—2003.10,煙臺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期間:2002.10獲山東大學物理與微電子學院原子與分子物理專業博士學位);
2003.10—2003.11,煙臺師范學院黨委副書記;
2003.11—2006.07,煙臺師范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2006.07—2011.12,曲阜師范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2011.12—,山東科技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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