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7月1日起實施,不會影響離退休人員個人待遇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接受記者采訪。
會不會影響退休人員待遇
不改變現行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不會影響離退休人員個人待遇。
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負擔,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待遇。一是不提高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主要是在省際之間調劑基金余缺,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總量沒有發生變化,企業和職工個人不需要額外多繳費,不會增加社會整體負擔。二是不改變現行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不會影響離退休人員個人待遇。有的省份,上解的資金額大于得到的撥付資金額,這些省份普遍養老負擔相對較輕,基金支撐能力較強,調劑后不會因此影響當期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有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額大于上解的資金額,通過調劑能夠適當緩解基金支付壓力,能夠更好地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如何實現“調劑”目標
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高、參保職工和就業人數多的省份上解的資金也多,離退休人數多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也多。
主要通過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上解下撥資金具體核定辦法,實現省際之間“調劑”的目的。《通知》明確了上解和下撥資金額的計算公式,明確了上解工資基數、上解人數、上解比例、下撥人數及人均撥付額等相關參數的核定辦法,算賬方法簡單明了。
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高、參保職工和就業人數多的省份上解的資金也多,離退休人數多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也多,通過制度的內在機制,實現養老保險基金在養老負擔相對較輕省份和養老負擔相對較重省份之間的調劑,能夠達到東部沿海省份支持中西部和老工業基地省份的效果,增強了養老保險制度整體抗風險能力。
各省市按什么標準上解調劑基金
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
《通知》明確,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各省市上解數額的多少主要取決于上解工資和在職應參保人數這兩項指標。
上解工資按各省職工平均工資的90%計算。使用各省職工平均工資,與使用全國平均工資相比,更能體現各地經濟發展的因素,工資水平高的地區,上解額會相應高一些,有利于實現調劑目標。同時,考慮到目前個體靈活就業參保人數占總參保人數比重約1/4,這部分人員繳費基數相對偏低,按照職工平均工資的90%左右計算上解額,更符合各地實際情況。
應參保人數起步初期暫按企業就業人數和參保人數平均值核定。采取這種辦法,兼顧了養老保險擴大覆蓋面工作目標和當前實際,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部分地方參保人數由于人口流動造成“虛高”的因素。隨著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的推進,對在職應參保人數可逐步過渡到以覆蓋常住人口的全民參保計劃數據為基礎核定。
會不會出現地方依賴中央的情況
中央政府在下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撥付中央調劑基金后,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由地方政府承擔。
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必須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如果地方想方設法“少交多得”,將加大制度運行風險,背離建立中央調劑制度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初衷。《通知》明確了各級政府責任和具體的激勵約束措施:
一是制度內在設計上體現激勵約束。計算上解資金采用的上解工資基數和人數,不受各地實際征繳收入的影響,各地經過努力多征繳的基金,可以留在本省使用,體現了對擴面征繳工作到位的地方的鼓勵。同時,通過對離退休人數的核定,對基金支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體現了約束。
二是明確省級政府承擔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彌補基金缺口的主體責任。中央政府在下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撥付中央調劑基金后,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由地方政府承擔。
三是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將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確保基本養老金發放、嚴格基金管理、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落實等情況列入省級政府工作責任制考核內容,對工作業績好的省份進行獎勵,對出現問題的省級政府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中央財政補助力度會不會減少
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后,中央財政現有的補助政策和方式不變,補助力度不減。
不會。《通知》明確,現行中央財政補助政策和補助方式保持不變。為使國家出臺的各項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政策落到實處,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大力調整支出結構,不斷加大對地方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特別是2005年以來連續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省份均給予適當補助。2017年中央財政對地方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補助4400多億元,對各地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予了有力支持。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后,中央財政現有的補助政策和方式不變,補助力度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