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2018年6月和上半年(1-6月)空氣質量狀況。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空氣質量發布擴大了全國城市空氣質量排名范圍,由原來的74個重點城市擴大到了169個城市。在上半年的排名中,山東淄博市空氣質量在后20名之中。

  根據通報,今年上半年,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7.2%,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濃度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O3濃度為1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SO2濃度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8%;NO2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CO濃度為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生態環境部在原有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基礎上,將排名城市范圍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共55個,長三角地區共41個,汾渭平原共11個,成渝地區共16個,長江中游城市群共22個,珠三角區域共9個,以及其他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共15個。

  從6月起,每月發布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20個城市和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后20個城市名單,每半年發布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和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名單。

  今年上半年,169個城市中,臨汾、石家莊、邢臺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黃山、拉薩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與去年同期相比,169個城市中,衡水、保定、銀川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常州、西寧、嘉興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差。

  根據169個城市名單,山東有15個城市被納入此次排名,包括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萊蕪、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除威海和煙臺兩個空氣質量相對較好較穩定的城市之外,山東其余15個城市均被納入排名名單。

  根據排名,今年1-6月169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前20位中并沒有山東的城市,后20位城市名單中淄博市排名第150位,倒數第20名。6月169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后20位城市名單中,山東的城市有濱州市,第159位,淄博和菏澤均是156位,萊蕪,151位,6月份后20名榜單中山東的城市有3個。

  盡管淄博市上半年以及6月份都在空氣質量較差的后20名城市榜單中,但是從改善幅度來說,淄博的改善幅度反而在上半年排名前20名的城市中,根據2018年1-6月169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20位城市名單,淄博市排名第18位,也是山東唯一一個進入改善前20名的城市。在改善幅度后20名的城市榜單中沒有山東的城市。

  對于擴大范圍的原因,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2013年1月起,原環保部對第一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開展空氣質量排名,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繼續按74個城市進行排名存在全面性、完整性不足,一些污染較重的區域和城市未納入排名等問題,不適應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今年6月,國務院發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提出要擴大國家城市空氣質量排名范圍。生態環境部綜合考慮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等因素,進一步擴大城市排名范圍,充分發揮排名對地方政府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倒逼作用,傳導治污壓力,促進協同治理,為推動全國空氣質量改善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發揮積極效應。(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張玉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