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在濟南奧體中心舉辦的一場足球比賽后,有觀眾曝出場館內經營者借天氣炎熱之際,將原本5元一杯的純凈水提價至15元一杯。此事經發酵后引發關注。7月31日,物價部門在進行調查后發布告誡函,要求商戶認真規范自身價格行為。8月1日,在舉行的新一輪足球比賽中,物價部門未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

8月1日,省物價局工作人員在濟南奧體中心進行相關檢查。省物價局供圖8月1日,省物價局工作人員在濟南奧體中心進行相關檢查。省物價局供圖

  近期,關于魯能大球場杯裝礦泉水漲價的新聞引起關注,山東省物價局隨即進行了相關調查。山東省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7月27日早上他們即來到濟南奧體中心體育場對有關方面進行調查,查詢了售水點人員的微信收款記錄,顯示球賽進行時段都是每杯5元。

  另外,物價部門通過魯能俱樂部聯系球迷組織,球迷未能提供比賽當天每杯水賣15元的證據,無法認定有經營者存在價格違法行為。

  經過調查后,山東省物價局于7月31日召開提醒告誡會并發出了《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提醒告誡函》。

  在《告誡函》中,省物價局表示,即使是經營銷售市場調節價的商品,也不可任性而為,仍要嚴格遵守相關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 

  《告誡函》要求,在球賽、演唱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商戶要認真規范自身的價格行為,嚴格履行明碼標價法定義務,對所經營的商品實行明碼標價,做到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8月1日球賽期間,省物價局工作人員現場巡查的售水點都對所賣飲品、小吃等進行了明碼標價。其中純凈水標價每杯5元,球迷在實際支付時的價格也都是每杯5元。

  據了解,球迷進入魯能大球場觀看比賽時,不得隨身攜帶封口包裝飲用水。同時,場外經營者也不得隨意進入場內銷售礦泉水。因此,球場內并沒有形成一個完全開放的飲用水市場。物價局要求,各商戶不得利用相對封閉的市場環境,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物價部門建議,球迷朋友們如遇到有經營者實施價格違法行為,要保留完整、可追溯的錄音、錄像、照片等相關證據,并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反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物價部門頻出手,是對市場行為的干預嗎

  除了魯能大球場內的飲用水,近期,山東省物價局還對菏澤牡丹節、榮成馬拉松等重大節慶活動期間酒店價格的漲價幅度做出了規定。此時,有評論稱這種調控價格的行為,構成了對市場經濟的干預。根據法律和經濟界專家觀點,兩類事件均具有其特殊性,并不構成干預市場經濟。

  節慶期間限漲價幅度

  節日一過不再干預

  7月26日,山東省物價局發布通知,對中國林產品交易會和菏澤國際牡丹文化旅游節期間,菏澤城區酒店哄抬物價行為作出了認定標準。根據通知,只要當地酒店客房價格超過正常平均客房價格的50%,就會被認定為哄抬物價。

  通知同時要求,在每年活動結束后,該項價格監管措施便會取消,菏澤當地物價部門也應及時向社會公告。

  根據國家《價格法》以及國家發改委的相關文件,哄抬物價屬于一種價格違法行為,而其認定有一定的標準。山東省物價局制定了50%這一標準。

  今年上半年,榮成國際馬拉松期間,物價部門也出臺了類似規定。“酒店是市場主體,享有定價權,但物價部門做出的約束性政策,只在政府舉辦的活動期間有效,并不影響酒店在其他時間的正常經營。”物價局工作人員認為,同時物價部門也為酒店漲價預留了一定空間,并沒有將價格定死。

  符合哄抬物價標準

  干預物價有法可依

  針對山東省物價部門的相關政策,有觀點認為,物價部門存在干預市場經濟的嫌疑。物價部門對于酒店價格的約束,也有觀點認為,酒店面對涌入的游客,通過提高價格來獲取收益也是正常的市場行為。“每年夏天,青島煙臺海邊的酒店也會漲價。”

  山東眾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雨檸提供了相關政府干預價格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經營者不得有不正當的價格行為,其中就包括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而國家發改委下發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規定了可以以哄抬物價進行處罰的幾種情形。其中第二條就是,生產成本或進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大幅度提高價格。

  李律師認為,在球場內,純凈水的供應并沒有變得緊張,成本也沒有發生大的改變。而牡丹節與林產品交易會均為政府組織節日,具有一定公益性質,且政府已經預留出漲價空間,對價格的干預期也只在節日期間有效,與夏日海邊酒店漲價性質并不同。

  商品性質發生變化

  飲用水成必需品

  在山東大學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孫濤教授看來,物價局的這類行為也不算是干預市場經濟。“首先,沒有一個市場經濟是要求政府完全不存在的,都是存在政府介入的可能性的。另外,要分清楚哄抬物價和正常市場供需變化的區別。”

  在球場內的攤點,商販是將桶裝純凈水倒入一次性杯子中,再進行售賣。孫濤認為,一杯飲用水的價格如果達到了15塊錢,遠遠超過了生產成本和進貨成本。同時,在體育場內,這還帶有一種壟斷性質,不能簡單地套用供需原理。因為,此時價格調節供需的功能已經失靈了。

  “在天氣炎熱的情況下,人體必須要有水的攝入。此時飲用水的性質,已由普通商品轉化成了生活必需品。”孫濤認為,此時政府介入,就有了合理性。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高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