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名學生在小飯桌內嬉戲打鬧,其間玻璃門被一孩子打碎:一名7歲學生右眼受傷,造成七級傷殘。事故發生后,圍繞責任認定展開了曠日持久的審理:最初一審法院認為,小飯桌未盡到關注義務,應擔責四成。近日,濟南中院對此案作出改判:涉案小飯桌未使用安全玻璃、經營場所設施不符合規范要求是事件發生的主因,判小飯桌經營者擔責六成、賠償傷者23萬余元。
![[事件回顧]](http://n.sinaimg.cn/sd/crawl/579/w339h240/20180809/3fMh-hhnunsp7794760.jpg)
李某某在歷下區經營一家小飯桌,為部分學生提供午餐、午休及下午放學后照料等服務。該小飯桌位于某老小區一樓,由3間屋組成:一間客廳、一間南臥室、一間北臥室。其中南臥室帶有南陽臺,南臥室與南陽臺之間有玻璃木門。張某某、魏某某均是附近一家小學的學生,2014年3月12日這天,張某某、魏某某等學生放學后,均到李某某開辦的小飯桌等候家長接回。
根據警方詢問筆錄記載,李某某及其工作人員介紹,當天下午魏某某、張某某等4名學生(事件發生時年齡均在7歲左右)在南陽臺上嬉鬧,李某某在南臥室對他們進行了訓導,提醒他們注意,后李某某返身由南臥室向客廳走去。魏某某由南陽臺進入南臥室后,木門被其他孩子關上。魏某某敲打木門導致房門玻璃破碎,造成張某某右眼受傷,隨后被送往醫院緊急治療。
經張某某申請,一審法院委托山東金正法醫司法鑒定所對其傷情進行鑒定。2016年10月,該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張某某損傷構成七級傷殘。
[一審結果]
小飯桌未盡到看護義務擔責四成
一審法院認為,在事故發生時張某某、魏某某均為未成年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魏某某造成張某某受傷,根據法律規定,其父母親魏某、劉某某作為監護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被告李某某開辦的小飯桌,服務對象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在其經營場所內就餐、休息的學生,李某某負有照看、管理的責任。法院認為,對張某某因損害造成的損失,李某某雖進行了必要的勸導,但沒有防止損害事實的發生,故酌定由被告李某某承擔40%的賠償責任,被告魏某、劉某某承擔60%的賠償責任。
因為不服一審結果,魏某等提出上訴。魏某等訴稱,一審中僅明確了李某某未盡到對未成年人的看護責任,但實際上,李某某作為小飯桌經營者,未能提供安全的經營場所,才是事故發生的主因。其認為,李某某在派出所的筆錄中曾明確表示,破碎的玻璃是普通透明玻璃,貼有白色玻璃紙。但根據相關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定等,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魏某等提出,從玻璃所在的位置看,該位置處于陽臺與臥室的連接處,是一扇活動門,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理應使用安全玻璃。但涉事小飯桌既沒有使用安全玻璃,也沒有采取保護措施。因此,小飯桌的經營者理應同時承擔未提供安全場所的責任。
[二審改判]
未使用安全玻璃判賠23萬
此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李某某經營的小飯桌涉案門是否使用安全玻璃。根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定》,建筑物需要以玻璃為建筑材料的部分中,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本案中,被上訴人李某某在警方的詢問筆錄中陳述,涉案門窗玻璃為40CM*30CM*3MM的普通透明玻璃。結合涉案玻璃厚度和破損后造成人身損害的情況,能夠認定涉案玻璃不是安全玻璃。二審中,李某某辯稱涉案門窗玻璃為安全玻璃,但未能提供證據予以證實,法院不予采信。
濟南中院認為,上訴人二審提出李某某提供設施不符合規范的上訴理由成立,因此,一審法院的歸責比例應予變更。濟南中院酌定魏某、劉某某承擔40%的賠償責任,賠償14萬余元;李某某承擔60%的賠償責任,賠償23萬余元。
小飯桌,千萬別成監管盲區
多頭監管導致“婆家”多 不少監管細節都掉空里
小飯桌玻璃損壞導致孩子受傷一事,又將小飯桌的監管推上風口浪尖。其實,為保證學生就餐安全,教育部門從去年9月份新學期開始就全面推行校內配餐。但有家長表示,配餐解決了就餐問題,但孩子又面臨午休難題,所以只能選擇校外小飯桌。盡管近年來對于小飯桌的監管在逐步加強,但由于多頭監管導致的“婆家”多,以致不少監管細節都掉空里。其實,對小飯桌除了食品安全的監管,還有很多硬件方面的細節值得我們關注。
記者在探訪時發現,不少小飯桌位于老舊居民樓內。在民生大街有一家位于居民樓一樓的小飯桌,廚房用于做飯,其余房間則用于就餐和休息,空間比較擁擠;緯三路的一家小飯桌也位于一樓,除了吃飯,這家小飯桌還搭出了一個二樓的隔層用于孩子休息。現在,小飯桌不僅僅安家在老舊居民樓,一些新建小區的小高層住宅里也出現了小飯桌。逸城山色小區曾因為小區內小飯桌太多而被業主貼出“驅逐令”,小飯桌開在小區里,除了覺得生活受干擾,不少業主也擔心電梯等消防安全。
盡管有家長覺得小飯桌存安全隱患,如有的小飯桌為了中午孩子不到處亂跑,就將一樓院子里的小鐵門鎖上,但考慮到飯菜口感好、吃起來放心,無奈之下也只好忽略其他的一些問題。
其實,對于小飯桌的安全監管,山東省、濟南市也曾多次出臺相關細則。2012年,山東省食藥監局下發過《山東省學生小飯桌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市食藥監部門在全市范圍內實施小飯桌“登記管理、星級公示”辦法以加強監管,對不合格的小飯桌予以堅決淘汰,以此保證學生的就餐安全。
2015年,市食藥監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外托管場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對備受家長關注的小飯桌、托管中心的食品安全提出了統一監管細則。為避免引發食物中毒,小飯桌、托管中心和接送班都禁止加工制作和提供涼菜、生食海產品、豆角(四季豆)、豆漿、裱花蛋糕、現榨飲料、冷飲等,對安全進行細化。
根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要求,小飯桌評上星級要滿足人員制度、環境消毒、設備設施、采購貯存以及加工制作食品留樣5個方面的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小飯桌打分,每年秋季開學前會小飯桌進行“復查”,根據結果更新評級,并在區內各校門前公示。
不過,這些監管大多是側重于備受關注的食品安全。有小飯桌老板說,其實小飯桌最注意的也是食品安全,至于其他的一些像消防安全等問題,在通過初期驗收后,可能不會像對飯菜質量要求那么嚴格。
“像孩子使用怎樣的床午休、樓梯陡不陡這些細節問題,是不是都該納入安全監管?”家長吳先生說,希望能有更詳細的細則,全面監管小飯桌的安全。還有不少家長表示,看起來有很多部門在管小飯桌,但實際上管得并不細致,建議由相關部門牽頭,在小飯桌開辦之初就按照相關的細則要求,完善小飯桌的準入“門檻”,讓監管從一開始就嚴起來、統一起來。
馬上評
讓小飯桌變“放心桌”
一邊是家長和學生“離不開的”小飯桌,一邊是“亂象叢生”的小飯桌,這里邊不僅存在著衛生問題,還關乎著孩子的安全問題。如何讓小飯桌變成“放心桌”,相信這是家長們最為關心的。
然而,目前的現狀是小飯桌的“婆家”太多,面臨著多頭管理,使得監管往往處于“推諉狀態”。如果再任小飯桌亂象恣意橫行,最終還是要出事的。面對問題,唯有直面解決,才能將問題化解。我們沒有理由不重視,沒有理由不去妥善解決。
要想整頓小飯桌,既要求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又要求監管部門聯動起來,將亂象扼殺于萌芽狀態。
(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