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商人遭跨省抓捕戴手銬監視居住,家屬質疑江蘇警方管轄權

  現代快報9月20日訊,近日,家住浙江省慈溪市勝山鎮的余女士向現代快報記者反映,2017年4月7日,海安市警方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跨省抓走了她丈夫錢某,但海安警方在對錢某實施“監視居住”措施后,非但沒有通知家屬,還迫使錢某在監視居住期間24小時都戴手銬生活。余女士認為,海安警方的調查行為已經超出了其管轄范圍。9月18日,海安市人民法院法官孫潔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管轄權相關問題將在庭審及判決書中解答,由于此案仍在審理中,不能通過其他途徑進行說明。

  浙江商人遭跨省抓捕

余女士與錢某開的布行。 本文圖片 現代快報余女士與錢某開的布行。 本文圖片 現代快報

  錢某被抓是在2017年4月7日。余女士向現代快報記者回憶說,他們是做布行生意的,當天上午10點,三個身穿便衣的男子出現在了他們的店門口,自稱是警察,要錢某跟他們“走一趟,問個事情?!?/p>

  起初余女士并沒有意識到出了什么事,認為錢某應該過不了多久就能回家,快點的話還能趕上吃午飯。但眼看著一小時過去了,錢某還沒回來,放不下心的余女士便打電話讓錢某的戰友老李(化名),去勝山鎮派出所打聽情況。

  到了當天中午11點多,老李打電話告訴余女士,錢某正在勝山鎮派出所做筆錄,還叮囑她把錢某的衣服整理好,“說不定人要給帶走了?!本驮谟嗯堪岩路腿ズ蠹s一小時,錢某就被便衣送上車,離開了勝山鎮。

  “我也不知道他們是哪里的警察,他們也沒出示什么拘留(通知)書,只說我老公遇到點事情,要被帶走?!?2018年9月6日,余女士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事后她委托浙江達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趙彥江去詢問才知道,當天來的三位便衣是江蘇省海安市的警察,帶走錢某的原因是他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余女士5月17日收到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余女士5月17日收到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

  失聯近兩周,竟被24小時戴手銬監視居住

  余女士告訴記者,她了解到,錢某被抓與一樁經濟糾紛有關:錢某與他生意上的上家張某(化名)、張某的上家王某(化名)都是從事絲綢生意的浙江商人;由于王某與海安一家生產絲綢的公司發生了經濟糾紛,在該公司報警后,海安警方遂將此事立為刑事案件調查,并于2017年4月7日將錢某作為犯罪嫌疑人帶去海安調查。

  令余女士感到奇怪的是,既然錢某被刑拘,那應當被關押在海安市看守所內。但當她委托趙彥江在4月11日前往海安市看守所探望錢某時,卻被告知,錢某并沒有在此登記羈押。這讓余女士很疑惑:錢某到底被警方帶去了哪里?

  趙彥江在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在第一次探望錢某卻“撲空”后,他多次向勝山鎮和海安警方打聽錢某的下落。最終在錢某被警方帶走“失聯”了近兩周后,趙彥江才得知,錢某被海安警方安排“居住”在當地一間賓館內,但具體地址并不清楚。

  2017年4月18日,趙彥江通過申請,終于在海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內的律師會見室里見到了錢某。錢某告訴趙彥江,他一被帶到海安就被警方改刑事拘留為監視居住,而且從監視居住的第一天開始他就被迫24小時戴著手銬生活。

  趙彥江認為,長期24小時戴手銬是警方的不當行為,錢某戴手銬時自己穿衣上廁所都非常不便,“后來幾次去看錢某的時候他還是戴著手銬,他跟我說,‘再這樣(指戴手銬居住)下去,我會堅持不住的’。”

  家屬質疑警方管轄權,希望討說法

  得知丈夫的遭遇后,余女士非常氣憤。她表示,海安市公安局在“跨省”帶走錢某時,從未向她出示諸如《拘留通知書》等材料,致使她被迫與錢某失聯近兩周;而且錢某遭監視居住期間被迫24小時戴手銬,屬于“變相刑訊逼供”。

余女士5月17日收到的《辦案告知書》。余女士5月17日收到的《辦案告知書》。

  據余女士介紹,直到趙彥江向海安人民檢察院寫了申訴材料反映情況后,她才于2017年5月17日收到了海安警方補發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和《辦案告知書》。此時距離錢某被逮捕已經過去了近40天。

  余女士認為,海安警方在辦案過程中存在程序問題,應當給自己一個說法。

  目前,錢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檢方起訴至海安市人民法院。錢某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趙彥江認為,王某、李某和錢某的經常居住地均在浙江,其交易行為發生地也在浙江,應由浙江的公檢法管轄。海安市公安管轄的是在浙江省境內發生的所謂刑事案件,海安市警方跨省抓走錢某的行為超出了其管轄范圍。

  檢察院已發糾違通知,法院稱將開庭釋明

  9月17日,現代快報記者就此致電海安市公安局核實情況,一位工作人員稱已將此事上報,請記者等待回電。但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接到答復。

  9月18日,現代快報記者致電海安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一陸姓主任在查詢文件后表示,趙彥江曾就此事向檢察院寫過申訴材料,經查,海安市公安局確實存在監視居住不告知家屬、24小時戴手銬等錯誤行為。檢察院已于去年向海安市公安局發送糾正違法通知書,讓公安局進行改正。

  9月18日下午,記者就此案管轄權問題致電咨詢海安市人民法院,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孫潔告訴記者,法院曾就管轄權問題召開過庭前會議,“辯護人在庭前會議上也提過管轄權的問題,所有辯護人提出的問題均已記錄在案?!?/p>

  孫潔表示,法院也曾就管轄權問題向上級法院進行過咨詢,法院會在開庭審理和判決書上予以解釋說明。目前案件仍在審理當中,不能通過其他途徑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