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敲詐同監罪犯 妻子在家收錢 河北一“獄霸”被加刑

  新京報訊(記者 王露曉)今年6月到8月,河北石家莊某監獄的一名“牢頭獄霸”戎某,借罪犯值班組組長的職務對同監罪犯體罰、敲詐,讓妻子在家收錢,牟利4萬元。據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11月8日發布消息,近日由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做出判決,戎某因敲詐勒索領刑一年零八個月。

  據上述消息,戎某曾因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入刑,2017年5月到石家莊某監獄服刑。今年6月至8月間,戎某在擔任監獄監區罪犯值班組組長期間,利用這一身份,指使其他罪犯,讓沒有完成生產任務的罪犯收工后在監舍體罰,以標準軍姿的姿勢靜蹲,靜蹲一般從晚上6點左右至晚上9點多。周六下午,戎某還命令這些未完成生產任務的罪犯不停歇地擦樓道兩個多小時。

  有犯人不堪體罰,向戎某請求照顧,戎某就把自己妻子崔某的電話號碼給對方,讓對方通過家屬和朋友聯系崔某,給她微信轉賬。崔某前后一共收到了10余名服刑人員的微信轉賬資金4萬元。

  除此之外,戎某還指使另一名犯人張某,在監區向其他罪犯高價兜售監獄明令禁止的香煙,兩人進行分成。張某收取了5名犯人家屬的6000元轉賬后,分給戎某3800元,自留2200元。

  今年7月,石家莊市冀中南地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線索并督促監獄立案偵查,9月12日向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橋西區法院對此案審理作出判決,戎某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與前罪余刑并罰,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張某也因敲詐勒索罪再獲刑一年,與前罪余刑并罰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