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持槍疑犯終落網

8年前 開槍打傷的哥 7年前 蒙面搶劫金店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稱,西安警方歷時8年,成功偵破部督“2011·2·28”持槍搶劫案和“2010·11·05”持槍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近期落網。案件偵破后,公安部發來了賀電。
李某,男,漢族,35歲,陜西大荔人,今年8月21日,在西安市新城區皇城東路一餐廳內被民警抓獲。被抓后,李某對其2010年11月5日槍擊出租車司機和2011年2月28日持槍搶劫金店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供述了其2010年通過境外人員購買作案槍支的過程及其持槍作案的具體經過。
>>案件回顧
2010年11月5日
街頭開槍打傷的哥
2010年11月5日晚11時44分許,西安市灃惠南路與科技四路十字西200米處發生一起槍案,時年31歲的的哥景某某被一名乘客連開3槍打傷。據目擊者的描述,持槍傷人的男子,身高1.65米至1.7米,身穿白色上衣,戴一頂淺色長檐棒球帽,事發后逃走。
2011年2月28日
持槍搶劫金店
2011年2月28日晚7時許,一名身高1.7米左右、體態偏瘦、戴著口罩和手套、攜有深色雙肩包的男子,走進位于西安市電子正街的“老鳳祥”金店,掏出隨身攜帶的手槍,擊破柜臺玻璃,搶走大量黃金首飾后奪路逃竄,被搶金飾品價值14萬余元。
警方是如何偵破的?
案發現場提取到重要物證
排查1萬多條線索鎖定嫌疑人
案發后,西安警方通過對兩起槍案現場遺留的彈殼、彈頭等痕跡物證分析,認定同一人作案,遂成立了西安市公安局并字“2011·2·28”持槍搶劫專案組,將兩案并案偵查。警方在“2011·2·28”持槍搶劫案現場發現并提取到嫌疑人遺留的生物物證。
由于案情重大,此案引起了各級公安機關的高度關注。時任陜西省公安廳副廳長、西安市公安局局長杜航偉親任專案組長,由市公安局刑偵局牽頭,全力開展偵破工作,并通過省公安廳、公安部在全省、全國協查案件。但由于受到當年技術條件等多方面原因的限制,案件遲遲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今年以來,西安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肖西亮多次召集專案組專題研究,再次對該案件加大偵破力度。
專案組在公安部的指導下,在陜西、河南兩省公安廳的積極協調下,分別在西安市和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等地同步開展工作,通過三個階段、先后歷時兩個多月的海量細致工作,專案組針對1萬多條線索目標,逐一進行詳細排查,還成立了視頻組,對五六萬小時的視頻資料進行甄別。
專案組最終發現原籍河南尉氏縣、現籍陜西大荔縣的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今年8月21日下午6時許,在西安市皇城東路一餐廳內將35歲的李某抓獲。
經生物物證比對確認,確認李某為“2011·2·28”持槍搶劫案和“2010·1105”持槍搶劫殺人案的作案嫌疑人。涉案槍支已被其于2016年銷毀。
專案組民警魏強說,李某被抓獲后,所有戰友都覺得很激動,因為這起案件凝結著成百上千偵查員的艱辛。
疑犯為何能潛逃多年?
反偵查能力特別強
被抓時已成家當老板有兩個孩子
警方介紹,李某的反偵查能力特別強,那些作案的手法和作案前的化妝都是從電視上學的。他看上去很文氣,在2011年2月28日搶金店之前還準備作案,結果沒有成功,臨走的時候,李某還給服務員說了句“打擾了”。
李某交代,作案后最開始的一段時間,他很害怕,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的警惕性就放松了。作案之后,他跑到外地躲了兩個月就回西安了。先是經營了一家臺球廳,在2014年開了一家餐廳,生意還不錯,現在一年利潤有30多萬元。李某已經結婚,有兩個孩子,一個5歲一個1歲。
他為何要持槍作案?
失戀后歸因于自己太窮
作案就是為了錢
據李某交代,當年,他在河南一家公司做銷售,女朋友在西安一家醫院當護士。一次,他突然來西安看望女朋友,想給她一個驚喜,沒想到卻發現女友有問題,就分手了。
失戀之后,李某總結原因是自己太窮,于是他就連續作案,就是為了錢。
被抓獲后,他說自己也算是解脫了。
辦案民警透露,李某搶劫是為了錢,但他從金店搶劫的金飾品并沒有給他帶來多少財富,因為他將飾品切割后就沒有換來多少錢。后來生活改善,和他做生意有關系。 華商報記者 卿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