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毆打記者,欺壓百姓!今天,村霸宛寶山等8人惡勢力團伙案件一審判決

  齊魯網(wǎng)·閃電新聞7月29日訊 7月29日,濟南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對宛寶山等8人惡勢力團伙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對宛寶山、宛寶國、宛玉峰3名被告人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四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對同案張馳等其他5名被告人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二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宛寶山于2002年5月開始擔任濟南市市中區(qū)陡溝街道辦事處黃山店村村民委員會主任。其間,宛寶山為把持村委會基層政權(quán)、維護強勢地位,經(jīng)常與被告人宛寶國、宛玉峰糾集在一起,采取暴力、脅迫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橫行鄉(xiāng)里,稱霸一方,欺壓百姓,成為擾亂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的“村霸”惡勢力,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3年5月24日上午,《西部時報》工作人員柴某某、宋某某到濟南市市中區(qū)陡溝街道辦事處采訪宛寶山,宛寶山、宛寶國、宛玉峰、趙希華、張德吉、李相春對柴某某、宋某某二人進行侮辱謾罵、拳打腳踢,造成辦事處的工作秩序嚴重混亂。后宛寶國指使被告人張元明、張馳等人駕車將柴、宋二人帶至黃山店村的一處辦公室內(nèi),繼續(xù)對二被害人進行辱罵、毆打。經(jīng)法醫(yī)鑒定,二人傷情均已構(gòu)成輕微傷。當日下午,宛寶山又安排趙希華、張德吉、李相春及部分村民前往陡溝派出所聚集,并在門口呼喊“打倒黑記者”“嚴懲黑記者”等口號,試圖向正在處理柴某某、宋某某被打案件的公安機關(guān)施加壓力。

  2012年至2017年,宛寶山、宛寶國、宛玉峰等人還實施多起毆打村民、破壞村民門窗等違法行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宛寶山、宛寶國、宛玉峰、張馳、趙希華、張德吉、李相春、張元明伙同他人在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辦公區(qū)域隨意辱罵、毆打被害人柴某某、宋某某,致二人輕微傷,后將二人強行帶至黃山店村一辦公室內(nèi)繼續(xù)進行打罵,且在公安機關(guān)處理期間組織人員架勢示威,嚴重擾亂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齊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