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6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肖紅為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決定免去:

  倪志純的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職務;

  侯翠榮的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6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

  尹金亮、郭鵬魯、董麗娜、王雁如為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唐驍鵬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宋希山、徐向寧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朱雁、施紅、劉彥亭、李亞超、李宏軍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景科的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宋建軍的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宋希山、徐向寧的濟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批準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6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批準任命:

  景科為長清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接受:

  王文辭去長清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83號)

  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張濤的提請,于2021年2月25日決定任命:

  李華民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戴先鋒為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決定免去:

  李華民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現予公告。

  淄博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6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徐興軍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王建明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韓強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宗志強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趙玉忠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愛學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陶志民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張敏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新強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秀琴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光龍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姜冰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永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62號)

  棗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根據市長張宏偉的提請,于2021年2月25日決定任命:

  孫永為棗莊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免去:

  遠義彬的棗莊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現予公告。

  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2月25日

  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63號)

  棗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根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敬艷的提請,于2021年2月25日批準任命:

  張洪偉為棗莊市薛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現予公告。

  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2月25日

  (大眾日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