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6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肖紅為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決定免去:
倪志純的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職務;
侯翠榮的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6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
尹金亮、郭鵬魯、董麗娜、王雁如為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唐驍鵬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宋希山、徐向寧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朱雁、施紅、劉彥亭、李亞超、李宏軍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景科的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宋建軍的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宋希山、徐向寧的濟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批準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6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批準任命:
景科為長清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接受:
王文辭去長清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83號)
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張濤的提請,于2021年2月25日決定任命:
李華民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戴先鋒為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決定免去:
李華民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現予公告。
淄博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6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徐興軍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王建明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韓強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宗志強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趙玉忠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愛學為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陶志民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張敏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新強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秀琴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光龍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姜冰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永的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62號)
棗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根據市長張宏偉的提請,于2021年2月25日決定任命:
孫永為棗莊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免去:
遠義彬的棗莊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現予公告。
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2月25日
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63號)
棗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根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敬艷的提請,于2021年2月25日批準任命:
張洪偉為棗莊市薛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現予公告。
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2月25日
(大眾日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