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地方債自發自還 信用將分三等九級
13日,財政部接連對外發布《關于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信用評級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信息披露工作的指導意見》,這兩個重要指導意見,對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如何開展信用評級和信息披露做出詳細規定,標志著這一試點將進入操作環節。
將貼“三等九級”信用標簽
財政部上月宣布,經國務院批準,2014年在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江西、寧夏、青島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此舉被視為我國推進地方政府舉債陽光化、市場化的重要探索。
根據指導意見,今后地方政府債券將被貼上“三等九級”的信用標簽,標示的符號分別表示為:AAA、AA、A、BBB、BB、B、CCC、CC、C。其中,AAA級表示償還債務的能力極強,基本不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違約風險極低,C級為不能償還債務。
財政部要求,試點地區在發債前必須對各期限地方債進行綜合性評級,包括進行一次首次評級,此后每年開展一次跟蹤評級。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執行副總裁閻衍說,為地方債建立信用等級,實際上是讓市場來約束政府發債。“以前還債有中央兜底,地方政府都爭著發債。現在一方面地方發債要自己償還,另一方面債券能不能發出去將由市場決定,公眾可以根據地方債的信用等級判斷是否購買,從而約束了政府舉債過度。”
須披露以往債務“家底”
根據意見,債券發行前,地方除了要向社會公開將要發行債券的基本信息,本地區中長期經濟規劃、近三年經濟運行和財政收支情況等,還必須公開截至2013年底的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包括債務余額、舉借主體、資金來源、資金投向、未來償債計劃、控制債務增長和防范債務風險方面擬采取的措施等。
此外,還需向社會公開地方政府債券的信用評級情況。
業內表示,信息披露指導意見體現出地方債制度對增強財政透明度、建設現代財政制度的積極作用,有助于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幫助投資者自行判斷風險。通過信用評級和信息披露的雙重約束,將公眾監督引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的制度體系,是我國地方債管理走向成熟的表現,也體現了對社會公眾高度負責任的精神。 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