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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了解到,訴討的數筆貸款或與此前獲刑的黃島支行支行長孟某杰有諸多關聯,其中被告人之一曾向其行賄8公斤黃金。

  魯網10月25日訊(記者 胡明政)近日,青島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青島農商行)下屬青島農商行黃島支行起訴索要7.6億元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的事件引發關注。記者了解到,訴討的數筆貸款或與此前獲刑的黃島支行支行長孟某杰有諸多關聯,其中被告人之一曾向其行賄8公斤黃金。

  據青島農商行日前發布的《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顯示,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稅區支行(下稱青島農商行保稅區支行)于2015年2月13日、2015年2月15日、2015年7月29日、2017年12月18日分4筆向青島達安錦園置業有限公司(下稱青島達安錦園置業)發放貸款累計7.6億元,后青島農商行保稅區支行、青島農商行黃島支行分別為以上貸款做了展期,青島統業集團、青島惠邦物業修繕有限公司(青島惠邦物業等公司)、王懷軍、薛風蕾4位被告等為以上展期貸款提供了保證擔保。

  記者了解到,青島農商行保稅區支行歸黃島支行管轄。相關資料也顯示,青島農商行保稅區支行的貸款業務需要提交到青島農商銀行黃島支行進行審批。

  上述貸款到期后,青島達安錦園置業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青島農商行黃島支行將青島達安園置業以及其他四位被告訴訟至法庭,要求其償還7.6億本金以及所產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等。

  針對上述貸款,青島農商還在公告中稱,已對訴訟所涉及的貸款計提了相應貸款損失準備,預計不會對該行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重大影響。據青島農商此前披露的半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6月末該行貸款損失準備余額為101.49億元,撥備覆蓋率為271.54%。

  記者查詢公開報道了解到,作為青島農商行下轄的一家支行,青島農商行黃島支行上一次備受外界關注是因該行前支行長孟某杰的獲刑。相關裁判文書顯示,在任期間,孟某杰因犯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等多項罪名而獲刑。

  據了解,孟某杰于2001年2月任青島市城陽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信貸業務科科長;2005年5月任青島市城陽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城陽合作銀行副主任、副行長;2012年8月任青島市農商銀行城陽支行副行長;2013年4月任青島市農商銀行黃島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2016年3月任青島市農商銀行黃島支行行長。

  經審理查明,孟某杰于2015年至2019年,在擔任青島農商銀行黃島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業務審批、幫助購買網點房等方面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68.476553萬元、美元32萬元。

  從時間上來看,上述幾筆貸款的發放與展期時間與孟某杰擔任青島農商行黃島支行行長的時間存在交集,或者說,正是在孟某杰“主政”青島農商行黃島支行期間,發生了上述幾筆貸款業務。

  更為巧合的是,向孟某杰行賄的人員中包括上述五被告之一青島統業集團負責人。相關裁判文書披露,孟某杰利用職務便利,先后五次收受青島統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王某送的人民幣現金共計190萬元、黃金8千克(價值人民幣226.456萬元)。

  另外,孟某杰還曾先后四次收受青島金鳳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薛某送的人民幣現金共計30萬元、美元30萬元和別克GL8商務車一輛(價值人民幣44.250553萬元);先后五次收受山東森泰源市政園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宋某送的人民幣現金共計63萬元;先后兩次收受青島方某3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潘某送的人民幣現金共計51萬元;為青島喬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在青島農商銀行黃島支行的包括兩筆30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在內的貸款業務提供幫助,并先后三次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贈送的現金共計人民幣20萬元,美元2萬元;為青島華爾茲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的青島葫蘆峪風景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龍馬佳苑項目在青島農商銀行黃島支行的8000萬元貸款提供幫助,并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1贈送的現金人民幣20萬元;為青島頤和海置業有限公司包括頤海藍灣項目在青島農商銀行黃島支行的1.5億元貸款等業務提供幫助,并先后六次收受該公司總經理焦某1贈送的現金共計人民幣7萬元,及別克君越轎車1輛(價值人民幣25.19萬元),等等。

  如今來看,孟某杰主持青島農商黃島支行工作期間所發放的貸款中,行賄人之一青島統業集團涉及的貸款已經暴露風險。那么,以上其余行賄人名單當中的企業,從青島農商行黃島支取得的貸款目前什么狀況?

  針對上述問題,記者致電青島農商行了解情況,該行董秘辦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需要咨詢該行綜合部,隨后記者撥打了青島農商行綜合部電話,但電話無人接聽。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青島農商行官網日前發布消息稱,“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0年10月上旬至12月下旬,市委第五巡察組對青島農商銀行黨委進行了巡查。2021年3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組向青島農商銀行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記者關注到,在貸款風險防控方面,巡察組反饋的問題意見為“風險防控機制不夠完善、貸款審核把關不夠到位”。對此,青島農商行實施了八項整改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