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泰山財經11月5日訊 環境監測平臺標記停產時間12小時,實際停產時間遠少于標記時間,并在一天后“故技重施”,11月2日,因通過虛假標記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對山東寶鼎煤焦化有限公司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對其處以罰款66.25萬元人民幣。

  根據濟環罰字[2021]第J013號行政處罰書顯示,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在今年6月25日和7月4日對該公司2021年以來在“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V6.0”平臺標記為“停產”的自動監控數據進行了相關記錄材料檢查。

  檢查發現,1月9日,該公司5號6號焦爐脫硫脫硝引風機變頻發生故障,為保證爐溫,恢復焦爐煤氣加熱。在引風機逐步恢復正常狀態期間,公司計劃出焦30爐,實際出焦22爐,不屬于焦爐停產狀態,此外,該公司在“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V6.0”平臺標記2021年1月9日21時至1月10日8時停產12小時,實際停產時間為4小時。通過這個標記,導致在這個時間段內恢復生產的近8個小時期間的自動監控小時數據無效,不能正常反映該公司2021年1月10日全天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屬于通過虛假標記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同樣的虛假標記現象再次發生在1天后。1月12日,自引風機變頻器廠家對其脫硫脫硝引風機變頻器進行維修到維修完成期間,該公司計劃出焦19爐,實際出焦19爐,同樣不屬于焦爐停產狀態。同時,在“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V6.0”平臺標記2021年1月12日17時至22時停產6小時,實際停產時間為2小時,導致在這個時間段內恢復生產的近4個小時期間的自動監控小時數據無效。

  記者查詢看到,根據《山東省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魯環發〔2020〕6號)第二十三條,“排污單位通過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破壞自動監測設備,虛假標記監測數據等方式排放污染物的,可認定為‘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或者大氣污染物”。

  11月2日,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并依照《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規定》(大氣污染防治類第5項),決定對其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66.25萬元。

  資料顯示,山東寶鼎煤焦化有限公司為山東九羊集團旗下控股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該公司廠區內現有項目為山東九羊集團有限公司二期焦化項目(60萬t/a)、三期焦化項目(110萬t/a)和污水處理廠等。今年9月7日,根據山東省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公開平臺上顯示,山東寶鼎煤焦化有限公司的寶鼎煤焦化焦爐煙囪顆粒物疑似超標排放2.91倍。

  在山東九羊集團官網上,記者看到,集團公司正全力推進“綠色九羊”提質增效、高質量發展,目前公司已基本實現全工序的超低排放。但旗下公司在短短數日內兩次通過虛假標記方式違規排污,那么,該公司環評及環保驗收情況如何,公司目前的生產經營狀況是怎樣的,集團及旗下公司是否有排污自我監管流程?5日下午,記者分別撥打了山東九羊集團公司及山東寶鼎煤焦化有限公司電話,但電話均無人接聽。(來源: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