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日前,記者在濟南市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欄看到,11月8日,萊蕪高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未經批準占地984平方米建化工產業園辦公室,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令其退還土地,拆除建筑物,并對該公司罰款29520元人民幣。
魯網·泰山財經11月16日訊 日前,記者在濟南市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欄看到,11月8日,萊蕪高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未經批準占地984平方米建化工產業園辦公室,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令其退還土地,拆除建筑物,并對該公司罰款29520元人民幣。

濟自然規劃罰字萊蕪(2021)第94號處罰文書顯示,萊蕪高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未經批準,于2021年6月占用萊蕪區口鎮街道辦事處三山村有林地984平方米建化工產業園辦公室項目,現已基本建成。所占位置不符合口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第五十九條和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屬非法占地行為。
根據《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第六十五條“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上”和濟南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關于做好2020年以來新發生違法用地查處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于11月8日對該公司進行處罰,責令其1個月內將非法占用的984平方米土地退還給原村集體,并限其15日內拆除在非法占用的98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非法占用的984平方米土地處以每平方米30元罰款,罰款共計人民幣貳萬玖仟伍佰貳拾元整(29520.00元)。
企查查顯示,萊蕪高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9日,注冊資本為537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五金交電、電線電纜、機電設備及配件、普通機械設備及配件、建材批發零售,政府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經營,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項目、農業項目及產業園區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房地產開發銷售、物業管理、房屋租賃、土地開發整理等。 (本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