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羅莊農商銀行因六項違法事實被罰89萬元,時任副行長王獻偉被罰4.5萬元

  12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做出行政處罰決定,臨沂羅莊農村商業銀行因六項違法事實被處以89萬元,此外,時任羅莊農商銀行副行長王獻偉也被處以4.5萬元罰款。

  據了解,羅莊農商銀行的違法事實分別為提供虛假的統計報表;超過期限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不明身份的客戶進行交易;對司法機關查詢、凍結、扣劃部分客戶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副行長王獻偉承擔管理責任,同樣被行政處罰。

  近幾年來,羅莊農商銀行管理粗放,漏洞百出,“冒名貸款”問題叢出不窮,截止目前,2021年涉訴案件超過300起,案件金額超過2億元人民幣。董事長李永森在2018年正式就任,之前曾在臨沂沂南農村商業銀行任職,是沂南農信社改制后的第一任董事長。

  2021年,雖然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加大了對銀行違法違規的處罰力度,但是百萬級大單卻很少見,對高管的處罰也很罕見,羅莊農商銀行的問題,是臨沂農信系統近幾年來粗放發展的一個縮影。

  資料顯示,山東臨沂羅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07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湖北路中段,法定代表人為李永森。經營范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借記卡)業務;從事貸記卡(公務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山東臨沂羅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40處分支機構。

  (來源:中華網山東頻道,網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