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濰坊監管分局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作出行政處罰,罰款35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濰銀保監罰決字〔2021〕16號顯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是:貸款“三查”不盡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2021年11月23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國銀保監會濰坊監管分局對其罰款35萬元。
百度百科顯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于2008年09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馬金旭(代為履職)。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許可證范圍內的金融業務(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等。(來源:一點資訊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