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青島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9月26日,對膠州電纜膠南分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現場發現該司正在銷售的產品中規格為2.5mm2的華青聚氯乙烯絕緣無護套電線電纜,和規格為4mm2的華青聚氯乙烯絕緣無護套電線電纜,屬在認證證書暫停期間出廠銷售的產品。
膠州電纜膠南分公司該行為違反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自認證證書注銷、撤銷之日起或者認證證書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不得繼續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依據該條例,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12月16日,依法對膠州電纜膠南分公司下達了青黃市監處罰〔2021〕97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企查查企業信息網站顯示,膠州電纜膠南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5日,經營范圍包括零售電線、電纜、銅鋁材料、低壓電器、五金交電、化工材料(不含危險品)、日用雜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對于此事,膠州電纜膠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此前或因工作人員在工作的過程中疏忽了認證證書的日期,從而造成了該違法行為。目前膠州電纜膠南分公司已繳納5萬元罰款,以后將極力避免再次出現此類問題。(來源: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