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華網山東頻道

  近日有濰坊網友反映,濰坊部分學校在收費時存在不收現金的情況,這一行為引來許多爭議,市民對此評價褒貶不一。針對市民反映的情況,工作人員也對其進行了了解。

  “我們家孩子交費時老師明確說不收現金,所以有些家長必須去銀行排隊給他們存錢,還有些老師要求必須打印回單,本來很簡單的一件事,因為學校的種種要求,給我們也增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一學生家長稱。

  還有部分家長認為,通過銀行轉賬或刷卡的方式交費非常方便,這樣可以最大程度減少孩子帶錢去學校丟失的風險。

  拒收現金,違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

  2月22日,新華社官方微信發布一篇名為《32家單位拒收現金,罰!》的文章。文章中明確指出相關單位不收現金為違法行為,并對相關涉事單位做出了1000元至10萬元人民幣不等的處罰。

  (濰坊文華學校官網截圖)

  在了解過程中,我們還發現有些學校網站公開官宣不收現金。

  以濰坊市文華學校官網為例,學校交費方式只接受:1.POS機刷卡交費,各銀行的銀聯借記卡(不支持信用卡),刷卡無手續費,請提前準備好銀行卡,不收現金。2。開通手機銀行的家長,可以使用手機銀行現場轉賬交費。

  “我認為學校是一個教書育人的圣地,應該尊重人的選擇,更應該尊重法律。而不是圖省事采取這樣一刀切的方式。”市民李女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