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7日訊 24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期),全文如下。(信網記者)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期

  在2022年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市5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該5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青島市城陽區迎百客超市經營的青島至純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

  (一)基本情況

  青島市城陽區迎百客超市經營的青島至純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22年8月10日)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產品控制和處置情況

  2022年9月5日,執法人員向青島市城陽區迎百客超市送達了《檢驗報告》等文書并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該超市購進不合格包裝飲用水25桶,已全部銷售完畢。該超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并且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超市作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2〕04083號。

  (三)生產環節產品控制和處置情況

  2022年9月5日,執法人員向青島至純飲料有限公司送達了《檢驗報告》等文書并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該公司共生產該批次包裝飲用水580桶,召回10桶。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島至純飲料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罰沒款合計10478.8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3〕14084號。

  二、青島惠豐億佰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青島國新利海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頭

  (一)基本情況

  青島惠豐億佰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青島國新利海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頭(生產日期:2022年1月8日)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性水產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產品控制和處置情況

  2022年9月28日,執法人員向青島惠豐億佰商貿有限公司送達了《檢驗報告》等文書并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該公司購進不合格即食海蜇頭31袋,銷售22袋,退貨9袋。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并且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2〕04098號。

  (三)生產環節產品控制和處置情況

  2022年9月28日,執法人員向青島國新利海產食品有限公司送達了《檢驗報告》等文書并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該公司共生產該批次即食海蜇頭66袋,召回9袋。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島國新利海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罰沒款合計10025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3〕14097號。 ???

  三、平度市朱世文淡水魚養殖店銷售的鯉魚

  (一)基本信息

  平度市朱世文淡水魚養殖店經營的鯉魚地西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和處置情況

  2022年7月11日,執法人員向平度市朱世文淡水魚養殖店送達了《檢驗報告》等文書并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該店共購進不合格鯉魚25公斤,已全部銷售完畢。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平度市高新強蔬菜批發部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罰沒款合計20400元。處罰決定書文號:平市監東處罰〔2022〕22335號。

  四、膠州市大唐水產店(夏秀香)經營的梭子蟹

  (一)基本信息

  膠州市大唐水產店(夏秀香)經營的梭子蟹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和處置情況

  2022年9月21日,執法人員向膠州市大唐水產店(夏秀香)送達了《檢驗報告》等文書并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當事人共進貨該批次不合格梭子蟹100公斤,已全部銷售完畢。膠州市大唐水產店(夏秀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并且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作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2〕04094號。其供貨商相關線索已通報當地農業農村部門。

  五、平度市鑫鑫果品店銷售的香蕉

  (一)基本信息

  平度市鑫鑫果品店經營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和處置情況

  2022年7月14日,執法人員向平度市鑫鑫果品店送達了《檢驗報告》等文書并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該店共購進不合格香蕉40公斤,已全部銷售完畢。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平度市鑫鑫果品店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行為罰沒款合計5200元。處罰決定書文號:平市監同處罰〔2022〕2239號。 ??

  特此通告。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