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報訊 (記者郭超)昨天,警方通報,首都機場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日前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7月23日,在北京大興摔死女童的犯罪嫌疑人韓某、李某分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窩藏罪,已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準逮捕。
冀中星曾精心準備“爆炸”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消息稱,7月20日首都機場爆炸案件發生后,機場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現已查明冀中星(男,33歲,山東省鄄城縣人)為反映個人訴求,經精心準備,攜帶自制爆炸裝置和傳單,到首都機場T3航站樓制造影響以及實施爆炸犯罪的事實。經審訊,冀中星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14條之規定,涉嫌爆炸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規定,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已于7月21日對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摔死女童嫌犯18小時到案
北京市公安局通報, 7月23日20時50分許,在大興區科技路公交車站發生一起惡性案件。兩名駕車男子因不滿一名推著嬰兒車的女士擋道,雙方發生爭執。過程中,一名男子將該女士打倒后,又將嬰兒車內的女童摔在地上,導致女童嚴重受傷,后因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后,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經細致走訪,專案組很快鎖定作案嫌疑人。7月24日15時許,在案發18小時后,專案組將隱匿在房山一溫泉會館內的嫌疑人韓某(男,本市豐臺區人,曾因盜竊罪被判刑)控制。另一名嫌疑人李某(男,本市海淀區人,曾因搶劫罪被判刑)于7月25日中午,到大興分局投案自首。
目前,韓某、李某分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窩藏罪,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準逮捕。
北京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首都公安機關將繼續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涉槍涉爆等各類刑事犯罪,同時,積極依托24小時勤務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嚴密社會面管控,確保首都社會良好的治安秩序,切實提高市民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原標題:機場爆炸摔死女童3人批捕)
冀中星案報道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