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棗莊7月17日訊(記者 劉婷婷) 本報刊發的《一夫兩妻 男子“合法”娶倆老婆》等系列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不少市民紛紛來電表示驚詫。17日,稅郭鎮派出所負責人表示,他們給劉先生修改的婚姻狀況是按照規定程序辦的,重婚主要責任在民政;棗莊市民政局相關人士則表示,他們根據公安開具的戶口本上婚姻狀況等給當事人登記的。兩部門都表示,他們均不負責任,也不會有任何補償。
16日,記者來到棗莊市民政局,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生女士表示,這起重婚案出現的首要原因是劉先生把本人已婚的婚姻狀況在當地派出所改為離婚。生女士介紹,在民政部門,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時,只需提供本人戶口本和身份證,只要兩個證件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就可為其辦理。當記者問到,民政局在為劉先生辦理婚姻登記時是否要審核劉先生真實的婚姻狀況,生女士介紹,個人辦理婚姻登記時,必須經過民政局辦理,而辦理離婚手續時,可以通過民政局或是法院判決兩種途徑,在民政部門只能查詢到他們所轄范圍內的婚姻狀況,來自法院的婚姻狀態無法查到。
生女士分析,市中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看到劉先生戶口本上是離婚狀態,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估計是想當然認為他是拿法院判決的離婚證明去當地派出所修改的婚姻狀況,所以若是當事人惡意想重婚的話,那么像劉先生這樣,就很容易鉆到空子“合法”娶到倆老婆。
17日,記者來到稅郭鎮派出所,該所的賈所長告訴記者,劉先生來修改婚姻狀況時持有了離婚證明,所以他們就可為其更改婚姻狀況,針對劉先生是否已經復婚,他們派出所無權過問。因為,根據目前辦理程序,只要當事人持有離婚證明,公安部門就可在戶口本上為其更改婚姻狀況。賈所長表示,民政局是負責辦理婚姻登記的,劉先生是否已婚,是否離婚,民政局最清楚,劉先生明明已婚了,民政還為其辦理婚姻登記手續,主要責任還應由民政局負責。
17日,記者咨詢了棗莊信雅律師事務所的王歷程律師,王律師分析,從結果上看,派出所和婚姻登記處兩部門工作中都存在著一定的疏忽,在沒有充分查實當事人真實婚姻狀況的情況下,就為其修改了婚姻狀況,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客觀上造成了重婚的發生;雖然是兩部門都是按照程序辦事,但僅僅一種機械的按程序工作,并沒有本著對當事人認真負責的態度。若是本著這樣的工作態度為民服務,將會給一大批惡意重婚的不法分子提供合法鉆營空間,從而會人為導致一批又一批重婚案發生,這不但說明我們的相關法律規定有漏洞,也說明我們相關機關的服務不到位,在現代文明社會,這類案的出現,對我們這個一夫一妻的法制社會是個莫大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