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李培樂
當初買房的時候,購房合同上是84平方米,業主也是按照這個價格來交錢的。可是,到后來只能辦理74平方米的房產證,更讓業主們接受不了的是,缺失的面積開發商還讓業主承擔一半費用。不過后來樓盤的一項目負責人稱,各承擔一半僅僅是一種商量,不是絕對的一方一半。
投訴:
房子縮水了10個平米
袁女士在位于二七新村南路的中泰山水大廈購買了一套商用住房。
房子早已經交付,她也已經將房子出租了出去。可是,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她鬧心了。“簽購房合同的時候,買的面積是84平方米,現在要辦理房產證了,開發商說只能辦理74平方米的房產證。”面積一下子少了10個平米。
同樣在山水大廈買了房子的玄女士說,她買的房子原來是122.5平方米,可房產證辦理時面積少了11.5平方米。
玄女士稱,她了解到這幢大樓上總共有16戶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對此,業主們很有意見,他們無法接受房屋如此縮水。
“簽合同購房的時候說365個工作日辦房產證,現在都兩年了才辦,本身辦證就晚了,沒想到還面積縮水這么多。”業主們稱。
進展:
業主不同意承擔一半
本來就夠鬧心了,業主們被要求承擔縮水面積一半的費用。“開發商說,出現這樣的情況他們也有損失,所以通知幾戶業主說,縮水的房產面積,開發商和業主各承擔一半的費用。”
“面積到不了房產證上,憑啥讓我們承擔一半?”對此,業主們都不同意,16戶業主還一起找到了開發商理論這事。
“這樣對我們來說太麻煩了,以后我們賣房子或者出租房子,購買人和租賃人肯定要求看房產證,我們該按照哪個面積去賣或出租呢?”玄女士對于房產面積縮水很是擔心。
調查:
誤差超3%將多退少補
18日下午,記者來到了位于二七新村南路中泰山水大廈。該樓目前大部分都已經投入使用,只有一少部分房屋空置。在樓體外墻上,還能看到開發商出售房屋的條幅廣告。記者來到403室,袁女士的這套房子已經出租出去,現在是一家美容院。
對于房產面積縮水一事,山水大廈一項目負責人張先生說,原先賣的時候是預售的面積,現在辦理房產證是以實測面積為準。
他說,目前正在辦理房產證,正在跟業主協調面積縮水的事情。對于為何縮水,他這樣解釋,“商用住房,公攤大、公用設施多,誤差可能就大。”
那如何處理呢?他說,前期提出的縮水面積他們和業主各承擔一半的想法,僅僅是商量的口氣,也不是絕對的各承擔一半。“不同意可以再協商,根據合同也有規定,如果誤差超過3%,則按照實測面積測算價格,多退少補。”顯然,現在的誤差早已超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