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7月23日訊(記者 劉濤) 2011年,隆達家園小區開始陸續有居民入住,但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當時售樓處向居民宣傳的“大產權”卻沒有在購房合同上體現,居民為此對房屋產權性質以及能否買賣產生疑問。
合同上沒有“大產權”也讓其他居民產生懷疑,“難道房子不是大產權?”“房屋怎么沒寫使用年限?”“房子能否買賣?”“房屋能夠向銀行作抵押貸款嗎?”帶著種種疑問,居民多次向售樓處以及開發商隆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詢問,并要求做出解釋。
經過幾次協調,開發商隆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同意為入住居民開證明,上面寫道“該住戶購買的隆達家園房屋是100%產權,在該買受人辦理完銀行貸款到帳后并開始還款之日起,一年內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房產證事宜,特此證明。”
雖然,開發商向居民開具了房產證明,但沒有標明房屋使用年限,始終讓居民心感不安。22日,記者先是以購房者身份電話詢問隆達花園房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房子屬于大產權,但沒有使用年限。
記者又來到隆達花園售樓處咨詢相關事宜,其工作人員表示,隆達家園所占土地屬于劃撥地,劃撥地上所建房屋屬于100%產權商品房,購房者可以進行房屋買賣,并可將房屋向銀行用作抵押貸款,但沒有使用年限。
隨后,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其中國有土地使用證上面寫道“使用權類型:劃撥;地類:城鎮住宅用地。”此外,她還將居民辦理的房屋預告登記證明以及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出示給記者,“如果不是大產權房,這些證件根本辦不出來。”
濱州信言律師事務所彭軍表示,雖然沒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但現有證件已經證明隆達家園屬于合法建筑。但至于產權性質還要看一下隆達家園是否通過房管局上市交易進行對外出售。
記者又電話咨詢濱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大產權和小產權是流行于民間的說法,現在他們只說房子是否具有合法產權,隆達家園房產具有合法性,但現在沒有進行上市交易。
記者又到濱州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了解情況,工作人員也認同了售樓處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