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8月16日訊 (記者蘇珊)孩子喝“毒奶粉”喝出疾病,去餐館吃飯導致食物中毒,甚至在火鍋店吃飯煤氣泄漏中毒……之前當消費者遇到這些食品安全問題時,往往遭遇索賠無門或賠款拖延等情況。16日,濟南市開始試點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今后消費者遇到因食品安全而導致的人身傷害,食品企業投保的保險公司可向消費者及時先行賠付。
16日上午,濟南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與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中心支公司、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中心支公司簽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戰略合作協議。市食安辦指定兩家保險公司作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試點機構,推出食品生產、加工、流通企業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餐飲服務企業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與附加營業場所責任保險三類保險產品。
市食安辦主任孫法星介紹,去年6月,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的同時,積極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試點,將保險機制引入食品安全管理。在經過前期準備運作后,濟南市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開始試運行。
據了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作為一種新險種,是由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企業投保,由于被保險企業的疏忽和過失致使消費者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依據保險責任負責賠償。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出后,一旦發生保險范圍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開通綠色通道,保障理賠順暢,消費者可以得到及時賠償,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同時,保險公司也將介入投保企業的日常生產運營中,督促企業守法經營,以起到事中監督、事后補償的作用。借助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食品生產及流通企業的經營風險也可以得到保護。
孫法星表示,濟南市食品企業可向兩家保險公司申請投保,力爭年內各區都有至少兩家企業投保,逐漸實現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全市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