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參保城鎮居民,從今年12月1日起,每年多交10元錢,若得了大病重病,每年就可多報銷20萬元。8月30日,青島市發布《關于建立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補助金制度的通知》,繼青島參保職工后,青島參保的城鎮居民,也有了醫療補充保險,在原先每年最多報銷17.2萬的基礎上,能再多報銷20萬元。
城鎮居民也有了補充險
同樣是生活在城鎮中,有單位的參保職工和無單位的參保居民,所享受的醫療待遇并不一樣。以2012年為例,2012年12月1日,青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15.3萬元提高到20萬元,不過,對于城鎮參保職工來說,如果患了危重病,可以報銷的錢不僅限于這封頂的20萬元。本市城鎮職工醫保統籌方面,建立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額醫療補助制度,除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標準,也就是20萬元外,還有大額醫療補助,超過此限額以上的費用則可由大額醫療補助基金繼續給予90%的補助報銷,最高可再補助20萬元。也就是說,城鎮職工醫保統籌年度內,最高可報銷到40萬元。
和參保城鎮職工相比,參保城鎮居民的報銷力度就弱一些了。自2012年10日1日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 15萬元提高到17.2萬元,雖然保障水平提高了,但是基本封頂線低于城鎮職工的20萬元,并且沒有城鎮職工的最高可報銷20萬元的大額醫療補助。
但是,這一局面今年將會發生變化。根據青島市最新出臺的《關于建立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補助金制度的通知》,從今年12月1日起,建立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補助金制度,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補助金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標準,從居民醫保基金中劃轉,單獨建賬,單獨管理。參保居民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范圍內醫療費,由大額醫療補助金按照90% 的比例支付,每個醫療年度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也就是說,對于參保城鎮居民來說,在基本醫療保險每年最高17.2萬元的報銷額度上,又增加了20萬元的報銷額度。
參保居民每年多交10元錢
目前,青島市參保的城鎮居民有70余萬,主要面對無工作的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非從業人員。此次增加醫療補充險后,每年繳費標準是否也會大幅提高?對此,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局長耿成亮表示,居民繳費標準稍有提高,但提高不多,從2014年度起,參保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每人每年增加10元,調整后的個人繳費標準如下: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每人每年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鎮非從業人員每人每年730元。
“職工的醫療補充險,一年交60元,與職工相比,居民交的錢算比較少的。”耿成亮表示,青島市參保職工的醫療補充險早已經運行,職工每年要交60元,但考慮到參保居民普遍收入較低這一現實情況,居民每人每年只增加10元,在基金里政府給補貼20元,相當于每人30元。
耿成亮表示,雖然參保城鎮居民繳費較低,但是在醫療補充險這塊兒,享受到的待遇卻是和參保職工相同的,都是最高20萬元的支付額度。
據悉,此次青島參保城鎮居民的醫療補充險,其基金運作將招標選定承辦大額醫療補助基金的商業保險機構,簽訂保險合同,加強運作監管,不斷提升大額醫療補助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原城鎮居民范圍內大病救助費用改由大額醫療補助金列支。
據了解,青島市在職工中實行大病保險時,就是引入了商業保險機構。
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四連漲
記者從青島市人社局和財政局獲悉,青島市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將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這也是青島市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連續第四次提高。
2014保險年度個人繳費工作,大學生將從9月1日開始,其他參保人群將從10月1日開始。
根據統計,2008年度,青島市居民醫保的財政補助標準為人均90余元,2010年財政補助增加到人均120元,2011年增加到人均200元,2012年增加到人均240元,今年又將提高到人均300元。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的提高,較好地增強了基金的統籌功能。
鑒于財政補助提高到300元以后,居民醫保基金收支仍然較為緊張,經與財政部門協商,2014及以后年度的財政補助標準,增長幅度應當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幅度,并研究制定個人繳費隨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同步提高的長效機制。
青島醫保實現“五位一體”
“青島城鎮居民也有了醫療補充險后,可以說青島的醫保體系,已經實現了‘五位一體’。”耿成亮告訴記者,對于青島的參保職工和居民來說,生小病,可以到社區醫院,從去年4月份開始,青島市推行新的參保職工門診統籌政策,給予簽約職工更大的優惠,社區門診報銷比例從50%上調到60%,基本藥物報銷比例更是達到70%,每年報銷最高限額從1500元提高到1600元,簽約職工不再需要每月從賬戶中扣繳費用。
如果病情再嚴重些需要住院治療,對于一般的病情來說,參保職工基本醫療每年20萬元、參保居民基本醫療每年17.2萬元的最高報銷額度,也可以基本解決參保人經濟上的負擔。
如果再重一些的病情,基本醫療保險的最高額度也不夠用的話,還有醫療補充險,職工和居民都是20萬元。
如果患了重特大疾病,青島還有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在前面所有報銷的基礎上,還可以再報銷,民政局的救助還會兜底。
除了以上四項,青島還推出長期醫療護理制度,這一政策面向全市約25萬失能半失能的老人。目前,青島市共有282家定點護理機構開展了長期醫療護理保險業務,約有11000名失能老人正在接受各定點護理機構的長期醫療護理和居家醫療照料,共評估核準享受待遇人員14870人次,與定點護理機構結算22777人次,護理保險統籌金支付1.08億元。經過統計,享受長期醫療護理的老人,患者實際年均醫療護理消費總額為22000元左右,患者自負1000元左右,與退休人員年均個人賬戶計入額基本相當。
參保居民醫保待遇一覽
根據規定,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城鎮非從業人員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1200元以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報銷比例為50%,其中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再提高10個百分點。
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非從業人員的住院醫療費,各統籌分檔支付比例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具體報銷比例為: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級醫療機構支付65%,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支付75%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級醫療機構支付70% ,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支付80%;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在三級醫療機構支付75%,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支付85%;2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醫療機構級別,統一支付85% 。參保學生兒童報銷比例達到80%~90%,如果是獨生子女,報銷比例在85%~95%之間。
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城鎮非從業人員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在規定限額以內的部分,統籌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達到75%,在定點醫院達到65% ,但超過病種限額標準以上部分不予支付。
符合標準的參保居民在定點護理機構發生的合規醫療護理費可以報銷。長期醫療護理不設起付線,入住社區定點護理院接受長期護理,居家接受醫療照料發生的醫療護理費可報銷96% ;在定點醫院接受醫療專護發生的醫療護理費可報銷90%。
患重大疾病、罕見病的參保居民可以按規定享受城鎮大病醫療救助待遇。 記者 劉雪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