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山東省建設工會與山東省環境衛生協會簽訂山東省環衛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從10月18日起,環衛行業月最低工資在山東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即為每月1518元,工作滿一年的環衛職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
根據魯政字【2013】39號文件《山東省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3類:1380元、1220元、1080元。濟南市市內5區(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為第一類,即1380元;濟南市3縣1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章丘市)及長清區為第二類,即1220元。
此次簽訂的協議提出,環衛行業月最低工資在山東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標準增加后,濟南市市內5區環衛工月工資標準將達到1518元,濟南市3縣1市及長清區環衛工月工資標準為1342元。此外,環衛職工中所有在編職工以及農民工、勞務派遣工,由環衛企業組織每年對本單位從事環衛工作滿一年的人員進行一次健康體檢,體檢費用每人不低于400元,環衛企業要為每名職工建立健康檔案,并落實專人負責管理。
另外,協議要求落實高溫補助。按照省人社廳等五部門通知要求,6月-9月四個月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發放80元高溫補貼。(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