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盛先生在天橋區(qū)舜清苑小區(qū)買了套二手房,本該是件高興的事,可還沒住幾天呢,去交電費的時候,他就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煩。居委會告訴他,要想交電費,必須先交上3650元的“入住費”。
本報記者 劉雅菲 實習(xí)生 朱文敏
想交錢買電被拒絕
今年8月,盛先生在舜清苑小區(qū)買了套二手房,住了一段時間之后,家里的電卡沒電了,他前往居委會交納電費,卻被告知:要想交電費,必須先交上3650元的“入住費”。
“我覺得這個錢不應(yīng)該交,就問她這到底是什么錢,工作人員先說是‘入住費’,我說哪有‘入住費’這一說呢?她又說是人口管理費,我說這一項不是早就取消了嗎?她又說是戶籍管理費,我說管戶籍的錢也不應(yīng)該交給你呀!”在盛先生連續(xù)質(zhì)疑下,該工作人員說:“我不跟你啰啰了,反正這錢你必須交,要不就不收你的電費。”
因為沒交上電費,盛先生家從10月23日開始就停電了。“因為沒有電,我們?nèi)抑荒芟劝岬轿颐妹眉易≈蟹坎荒茏。嬗魫灐!?/p>
記者采訪了舜清苑小區(qū)旁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據(jù)該工作人員回憶,她2009年進入這家中介公司,賣過不少舜清苑的二手房,買主都要交這項“入住費”。“經(jīng)常有客戶找回來,問我這里為什么要收‘入住費’。我賣的別的小區(qū)的房子都沒有收過,只有這里收,我都很難跟客戶解釋。”
已有23戶居民交費
10月31日,記者以盛先生家人的身份來到舜清苑小區(qū)居委會,要求交納電費,兩位負責(zé)收費的工作人員予以拒絕,依然要求記者先交“入住費”,再交電費。
記者表示要先明白什么是“入住費”才能交費,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文件,上面寫著新入住居民需交2800元管理費、600元場地費、200元電子表費和50元安裝費,文件落款是舜清苑管委會并加蓋公章,落款時間是2006年。
記者表示在別處買房從未聽說此項收費,工作人員不耐煩地說:“那是高檔小區(qū),買房本來就貴,交錢多,你買的是這兒,這小區(qū)是我們自己建的,之前是荒草野坡。只要你交錢,接著給你送電,還有停電好幾年的,不交錢就是不送電,別的免談,別問那么多為什么,解釋不通。”看記者依然不想交錢,工作人員說:“這還是少的呢!咱小區(qū)檔次最低的,旁邊小區(qū)一兩萬呢,你問問南區(qū)交多少?”
隨后,工作人員拿出一張名單給記者看,上面清晰記錄著23戶居民交錢的時間,還有一沓住戶交費的收據(jù)。記者詢問收費用途,工作人員說:“這錢是交給居委會的,扶持這一切,這兒得多少投資?你這才一點錢!這是一次性的,你住進去就交這些錢,這是濟南市最低的收費,到明年還漲價。”
記者在小區(qū)內(nèi)采訪時,小區(qū)居民表示,一直住在這兒的不用交錢,新來的都得交錢,“有一些人不愿意交錢,打了12345,后來也就不了了之了,沒打的那些也就交了。”一位居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