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1月2日訊 家住德州樂陵的劉女士前幾天準備去和男朋友登記結婚,但到了結婚登記處卻出人意料的被告知,她沒法結婚登記;原因就是她早在2009年的時候已經登過一次記了,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結婚登記發現自己意外被結婚
“婚姻登記處就說,在濟寧梁山 2009年已經登過記了,說俺需要辦完離婚再登記。”婚姻登記處的這番話讓劉女士吃驚不已,她說這些年自己一直在德州當地打工,更沒有跟誰辦理過婚姻登記手續,怎么會出現自己已經結過婚的信息呢?
“反正這是頭一次結婚,不可能和別人把身份證弄重了,是不是被人盜用她身份證?”經過一番查詢,劉女士發現,對方不但是用自己的身份證號結的婚,連家庭住址等信息也是用的自己的。
“名字給改了,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都是用的她的,俺姑娘叫劉嬌嬌,她給改成了劉丹丹。”劉女士說,自己和男朋友的婚事是經過了雙方家長認真討論才定下來的。原本打算登記后再舉行結婚儀式;但突然出現的意外情況打亂了他們的計劃。“本來定好了十月十二號結婚(儀式),十月八號去登記,結婚人家不給登。”
從來沒有結過婚卻被告知已經辦理了登記不能再結婚了。這個說法讓劉女士一家人都難以接受,難道說這件事就沒有好的解決辦法了嗎?“婚姻登記處讓俺先離婚再結婚,俺沒結過婚,怎么離婚?跟誰離婚?”
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和劉女士一起來到了德州樂陵婚姻登記處了解情況。
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咱一登記,從梁山那邊查出來,有過一次結婚記錄,去那邊查查吧!”為了弄個明白,幫辦決定和劉女士一起去濟寧梁山了解情況。
調查:是誰動了我的身份證信息?
經過一番查詢,濟寧梁山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這邊的確有過這樣一次婚姻登記。
登記肯定得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劉女士告訴記者,自己的身份證從來沒有離開過自己身邊,而且自己的身份證照片也不可能和對方一樣;那么對方是如何拿著身份證正大光明的做婚姻登記的呢?
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想要弄清楚事實真相,可以去檔案局查詢檔案;那里有對方結婚登記時拍攝的結婚照片。經過一番打聽,記者來到了濟寧梁山檔案局。檔案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地曾出現過不少這種情況。
檔案局的工作人員很熟練的找到了對方的結婚檔案;并當場復印了一份交給了我們。通過這份復印件可以看出,在梁山用劉女士身份證號登記的人根本就不是劉女士本人。拿著檔案局復印的這份結婚登記檔案,記者和劉女士再一次來到了濟寧梁山婚姻登記處。
“09年,驗不出身份證真假,沒上讀卡器,有可能拿了個假證來辦理,全省都這樣,不光咱這這樣。”婚姻登記處的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以前條件有限,無法有效的分辨真假身份證,所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結婚的情況并不少見。目前,這種情況應該不會影響到劉女士辦理結婚登記。“你拿著這個去,應該就能辦理結婚登記了。”
拿假證結婚 公安部門介入調查
別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證信息結婚登記,這給劉女士造成了很大的麻煩;對于這件事,律師認為,濟寧梁山婚姻登記處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濟南中證榮凱法律服務所主任李榮凱:“如果登記審核人員如果審核不嚴格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盡管律師認為,婚姻登記處應該承擔責任,但劉女士的父親劉先生認為,當務之急是找到冒用女兒身份信息的人,避免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
記者發現,對方這個叫劉丹丹的女子盡管和劉女士屬于一個鄉鎮,但詳細的家庭地址并不相同,那么,在這個村子里是否真的有叫劉丹丹的女子呢?”
根據對方婚姻登記信息上顯示的內容,跟劉丹丹結婚的是一名姓李的男子,家住梁山縣韓崗鎮南袁口村;根據這個地址,經過一番打聽,幫辦和劉女士等人來到了一位叫李忠國的家里。講明了我們的來意,這名自稱是李忠國母親的中年婦女顯得有些慌張;并表示兒子兒媳婦都在外地打工;其他的情況她一概不清楚。
劉女士分析,對方有可能是用假身份證辦理的結婚登記。考慮到對方的這種行為有可能違法。記者和劉女士一起去當地派出所報案。
經民警初步調查“男的身份證也是假的,剛才查了。”兩個人結婚登記,用的都是假身份證,希望這件事能引起當地公安機關的重視,盡快調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