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王曉迪)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自2013年12月1日起,濟南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禁止黃標車通行。
禁行車型為經環保檢驗合格,并取得黃色環保檢驗標志的未達到國家第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或其他燃料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或未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或其他燃料壓燃式發動機汽車)的黃標車。禁行區域為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不含繞城高速公路,東至G2京滬高速公路濟南段、西至G3京臺高速公路濟南段、南至G2001繞城高速公路南線、北至G35濟廣高速公路濟南段)。2013年12月1日至31日為過渡階段,以勸告、教育為主,不予處罰;2014年1月1日起,對違反規定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