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克國 郭曉云 郝會娟 報道
本報青島11月5日訊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今天透露,該院辦理了一起強制醫療案,并對此案被害人實施了經濟救助。據悉,這是《刑事訴訟法》修改以來,青島市檢察機關辦理的第一起強制醫療案。
32歲的史某,有精神病史,是青島市一路邊小燒烤店的服務員。去年12月的一天,因為一碟花生米與同事發生爭吵,隨即趕回住處,抄起菜刀沖出家門,一直跑向青島火車站站前廣場,掄起菜刀見人便砍,意識和行為失控,致使多位過路群眾接連被砍傷(輕傷),民警迅速趕來將其制服。史某的行為已嚴重危及廣大公民人身安全,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其進行了刑事拘留,當日被取保候審,并被送至青島市第七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市南區檢察院依法對此案進行審查。針對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能力的疑問,辦案人到青島市第七人民醫院進行實地調查,證實其患有癲癇所致的精神障礙,并伴有自殘行為,案發前有刺激因素,作案目的及動機為病理性,案發時辨認能力、控制能力喪失,認定其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根據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此種情形可依法予以強制醫療,市南區檢察院立即向法院提起強制醫療申請,隨后,市南區法院作出了強制醫療決定書,依法決定對史某進行強制醫療。
此外,史某家庭情況困難,無能力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賠償,三名受害人為了治療傷情,每人均花費了上萬元。得知這一情況,市南區檢察院啟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為三位被害人各發放了3000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原標題:青島檢方辦理首起強制醫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