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
相較于以前受各種限制、慢速的狀態,集體土地在供給靈活性和建設速度上將有很大提高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有了進一步的解釋,即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山東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山東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李鐵崗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地一般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國有土地歸國家所有,通常在城市中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出讓使用權;集體土地一般歸農民集體所有,沒有“招拍掛”形式。集體土地可通過國家征收的形式,流轉為國有土地。
軍事專家李鐵崗表示,農村土地入市對土地市場而言,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因為相較于以前受各種限制、慢速的狀態,集體土地在供給靈活性和建設速度上將有很大提高。土地供給增加,房源也將會隨之增加,或會抑制房價,因為土地供應對房源的影響是決定性的。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副主任張孝德說,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后,會增加土地市場的供給,對房價會有一定影響。不過他指出,房價問題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比如說政府如何對土地定價,還有政府土地收益費用等問題摻雜在里面。“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對房價有影響,但可能不是決定性因素。”“具體怎么規定、如何實施還有待相關部門的長期細化落實。”李鐵崗表示。
征收房產稅別誤傷“剛需族”
專家稱向濟南全部市民征收可能性微乎其微
市民期望
現在房價已經這么高了,我們更需要的是房產閑置稅,大幅提高房產投機的成本
《決定》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這讓原本就被熱議的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問題再度升溫。不少市民表示,房地產稅立法應充分考慮剛需族和購買改善住房者利益。
房產稅曾被認為是接替“限購令”的最佳方案,能起到平抑房價的作用。上海、重慶兩地2011年開征之后,關于房產稅擴圍的消息此起彼伏,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部委官員多次表態,提出要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但一直沒有第三個城市納入房產稅征收隊列。房價相對漲勢平穩的濟南,在房產稅征收問題上也一直保持沉默。
有關開征房產稅的各種說法引起了不少人的擔憂。“現在房價已經這么高了,我們更需要的是房產閑置稅,大幅提高房產投機的成本。而不是對剛需或購買改善性二套房的人收稅。”談到房產稅立法和改革,正準備買房的濟南市民崔先生說,他希望下一步的房產稅立法能夠考慮剛需族的利益,在平抑房價和保護大多數購房者利益之間找到平衡。
對公眾的此類擔憂,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說,征收房地產稅一定要遵循稅收法定原則,加快立法,就是回應了房產稅開征的合法性、公平性的訴求,是稅制改革中的一大亮點。相關專家表示,《決定》中提到的房地產稅并不是一個稅種,而是一個體系。房地產稅包括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
對外經濟與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教授王素榮指出,在世界發達國家中,大多數國家基本都是要在財產保有環節征稅的,一是房產稅,二是遺產稅。有的兩個都征收,有的只征收其中一種,而中國當前一個都不征收。此次明確提出加快推出房產稅,是提高直接稅的一種辦法。
山東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程道平表示,任何稅收的起征都要有法律依據,此次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是擴大房產稅范圍的信號。對于廣大濟南市民關心的濟南是否會成為房產稅試點城市,程道平表示,這主要取決于房產稅試點的力度。如果濟南成為房產稅試點城市,征收對象也將有所側重,按照試點城市的經驗,應該集中在房產保有量較高的群體,向全部市民征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房產信息共享】
濟南已部省市區(縣)4級互聯
《決定》提出,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記者了解到,目前,濟南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已經基本建成,實現了部、省、市、區(縣)的4級網絡互聯,并在全國40個大中城市中率先完成了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與住建部的數據庫聯網。聯網后,即使市民在濟南以外的地方(全國聯網城市)買房,系統也能查出其房產交易等行為。
同時,由于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與住房保障、銀行、稅務等系統連接,如果市民買房需要到銀行貸款,銀行方面可以直接登錄一個內部平臺,根據市民提供的房屋信息,給予是否貸款以及貸款利率的分檔對待。“也就是說,如果該房是第二套房產,利率肯定要高一點。”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說。
山東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山東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李鐵崗教授表示,通過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可以快速、準確地查詢到居民住房情況,了解擁有多套房人群到底有多少。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能提供實時、準確、翔實的數據,提高統計分析效率,能有效開展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工作,增強市場透明度、規范交易行為、降低金融風險、協助稅收征管。
(記者張曉莉)
上海重慶如何征房產稅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慶率先試點房產稅
上海版
上海市行政區域
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暫定為0.6%,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重慶版
主城九區
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房產交易價
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農民財產權】
可用承包經營權入股享受分紅
《決定》提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山東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程道平表示,根據《規定》,農民對自己的土地有了更多的處置權力。“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也就是說,農民可以將自己的地轉讓出去,如果土地上發展農場等農業化的經營,農民可以入股的方式分紅,得到更多的收益。”程道平說。 (記者曹茜)
【宅基地流轉】
農民財產性收入將增加
《決定》提出,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認為,現在農民只有種地和打工的收入,如果農民宅基地可以抵押、擔保、轉讓,農民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
山東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程道平表示,允許宅基地流轉,不能一步到位。“就像《決定》中所提到的,先選擇合適的地區進行試點,探索推廣的機制,防范可能出現的問題。”程道平說。
(記者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