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1月6日訊(記者 劉雅菲 蔣龍龍) 6日,記者從濟南市市政部門獲悉,今年濟南的供熱將依然依照往年的標準,冬季采暖室溫達到16℃就算達標。
“前兩天不是說有個新規定要出臺嗎,是不是今年供熱家里室溫應該不低于18℃了?”市民劉女士家暖氣的效果一直不太理想,室溫一般就能維持在十六七度,所以劉女士十分關心暖氣今年到底應該是多少度才算達標。
正在征求意見的《山東省供熱條例(草案)》規定,在室外溫度不低于供熱系統最低設計溫度、建筑維護結構負荷當時采暖設計規范標準和室內采暖系統運行條件下,供熱企業應當保證采暖供熱期內用戶臥室、起居室(廳)的室溫不低于18℃。供用熱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而原來一直執行的采暖設計標準是,日平均氣溫不低于零下7℃,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廳)采暖設計溫度不低于16℃。山東省供熱管理辦法和濟南市集中供熱管理條例也規定,冬季采暖室溫不低于16℃。目前,省人大正在組織供熱條例(草案)聽證工作,關于不低于18℃的規定,也是聽證問題的焦點。
據濟南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濟南市供熱標準仍執行《山東省供熱管理辦法》和《濟南市集中供熱管理條例》的規定,待《山東省供熱管理條例》中正式出臺“不低于18℃的規定后,就將會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濟南熱力公司總經理潘世英說:“熱力已基本按照18℃進行供熱,但是,人們感到室內溫度達到20℃左右才比較舒適,部分用戶對溫度仍不滿意。”
據濟南一家熱企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要將室溫從不低于16℃調整至18℃,整個供暖管網,都要調整參數。”不過,室溫提高兩度,“對熱企會帶來多大的成本,目前還難以測算。 另一方面,隨著室溫要求的提高,居民的投訴也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