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2月18日訊(記者 于瀟瀟)為保護殘疾人勞動就業權益,日前我省出臺了《山東省殘疾人就業辦法》,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新招考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時,不得拒絕錄用符合條件的殘疾人。
殘疾職工比例不夠 企業需按差額繳殘保金
按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按照實際差額比例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政府和社會依法興辦的殘疾人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和其他福利性單位,應當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殘疾人職工人數應當占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25%以上,并且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在10人以上。
依法征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當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截留或者私分。
招錄公務員不得拒絕殘疾人
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當帶頭執行按照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和逐步建立按照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崗位預留制度,新招考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時,不得拒絕錄用符合條件的殘疾人。
用人單位應當向殘疾人職工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并且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鼓勵用人單位每年為在職殘疾人職工購買一份意外傷害保險。
殘疾人專職干事享社保待遇
鄉鎮、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專職干事納入社會工作者隊伍,保障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待遇;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的殘疾人專職委員按照規定給予補貼,所需經費由財政負擔。
辦法還提出,應劃出適當經營場所或者攤位,安排殘疾人從事經營活動,并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給予稅收優惠。各級人力資源市場應當設立殘疾人就業窗口,推薦就業,并免收人事檔案、人事關系委托保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