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暖氣流量表費,就拿不到新房鑰匙。"海陽市水晶麗都小區開發商向業主催交2800元暖氣流量表的費用,這引起了小區業主的質疑。近日,不少業主向本報反映小區的亂收費問題。
海陽的隋先生2013年在海陽市和平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水晶麗都小區買了一套房子,并簽訂了購房合同。2013年12月底,隋先生接到交房通知書,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物業費、裝修保證金、垃圾清運費、暖氣流量表等7000多元錢,而其中一項2800元的暖氣流量表費引起了隋先生的質疑。
收到此通知的除了隋先生,還有在水晶麗都買房子的很多業主。"首先,我們的購房合同里根本沒有這一項,而且煙臺市和海陽市的文件里說,暖氣流量表費用已經攤在房屋成本里了。"多數業主認為開發商的做法不符合規定。
后來,隋先生等業主多次聯系開發商。開發商解釋,水晶麗都土地使用權是2010年批的,而海陽市關于"暖氣流量表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的文件是在2011年出臺的。
"他們不認文件,又說替熱力公司收的,但這個錢不應該我們交啊。"如今,多數業主還沒辦交房手續,但2800元的暖氣流量表費用不交,房鑰匙就拿不到,許多業主都犯了愁。"退房更麻煩,而且合同里也沒有涉及關于退房的條款,對我們也不利。"業主說。
20日,記者來到海陽市水晶麗都小區看到,地面還沒完善,綠化也沒做好。售樓處位于小區對面,但開發商并沒有接受記者采訪,只是把到場的十余名業主請到屋里解釋了一番。
海陽市住房和規劃建設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一位尹姓負責人介紹,他聯系開發商時,開發商稱:"當時核算房價成本時,未將供熱裝置等費用列入房屋建造成本,因此現在向業主收取費用"。但水晶麗都小區的業主稱,他們幾次找開發商咨詢,但開發商從未說過這個理由。
熱力辦》 開發商應執行政府文件
部門說法
物價局》 費用由開發商承擔,此事正在處理
20日,記者來到了海陽市熱力管理辦公室,海陽熱力辦的工作人員給記者出示了兩份文件:《關于印發海陽市推進十二五期間供熱計量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海政發[2011]53號)和《關于推進全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熱計量的實施意見》(海規建管[2009]204號)。熱力辦認為,開發商應當執行政府文件。
其中,2009年的文件中明確規定:"建筑物熱力入口和用戶的供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的購置及安裝費用應納入房屋建造成本。"2011年的文件根據國家關于新建建筑供熱計量購置安裝費列入房屋建造成本,且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的相關規定,補充了每戶供熱計量資金為2800元。
此外,我國住建部2008年6月10日出臺的《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建城〔2008〕106號)第二章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建筑物熱力入口和用戶的供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的購置及安裝費用應納入房屋建造成本。"
記者采訪了煙臺市和海陽市的物價部門,物價部門均表示,根據規定,開發商承擔供熱投資費用,暖氣流量表應由開發商承擔。
煙臺市物價局價格科工作人員介紹,煙政發[2004]86號文件《關于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取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費,將原收取的城市供熱工程集資、管道煤氣工程建設資金、管道燃氣表后管設計和安裝費、供水增容費等單項收費,調整歸并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統一收取。"據了解,這部分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海陽物價部門價監局江主任表示,和平置業有限公司也是說"自己當時核算價格時未將暖氣流量表費用列在房屋價格中",由于該開發商是原和平村成立的,與一般開發商不同。目前,物價部門已聯系該開發商以及和平村所在的東村街道辦,共同協商并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