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海峰 報道
本報濟南1月29日訊 省政府辦公廳今天就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印發通知,明確勞務派遣人員應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要研究將進城務工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的辦法,在城市中有穩定工作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單位可暫按較低的繳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通知提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應低于職工工作地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所在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具體繳存比例由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政府審核后,報經省政府批準。未按規定程序報省政府批準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予以糾正。職工因購房、退休等提取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提高審批效率,方便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重點支持職工基本住房消費,適當向低收入繳存職工傾斜,合理控制二套房、大戶型等貸款發放,杜絕投機性購房貸款。貸款資金需求量大的城市,可實行存貸掛鉤,按照國家規定探索住房公積金貸款轉銀行商業貸款并貼息的辦法。有關部門要研究探索不同城市間公積金資金調劑使用的辦法,提高存量資金使用效率。各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應全部用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并可按各縣(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年度保障任務量和住房公積金覆蓋面、繳存額度進行合理分配。
從2014年起,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到2015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個人貸款逾期率控制在1.5‰以下;住房公積金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滿足業務需要,經辦網點實現合理配置,消除縣級經辦網點空白。要探索建立不繳、欠繳住房公積金企業“黑名單”制度,將未按規定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或拖欠住房公積金的企業不定期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