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公租房廉租房年內并軌 取消申請戶籍限制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物價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要求2014年新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運行,年底前實現統一規劃建設、統一準入分配、統一運營管理;全面取消戶籍限制,實現同城待遇。
公租房廉租房將并軌
根據《意見》,2014年起,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實行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合并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2014年以前已經列入廉租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建成后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統一管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賃住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調整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設。并軌后,新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單套建筑面積應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滿足基本住房需要。
取消申請戶籍限制
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項目建成后,統一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公共租賃住房要取消戶籍限制,統一面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供應。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合理確定并軌后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的住房困難標準、家庭收入(財產)標準,定期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實行差別化租金
對于市民關注的租金問題,《意見》要求各地應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建設與運營成本、保障對象支付能力等因素,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定價機制,動態調整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可根據承租對象的住房和經濟狀況等分類確定租金標準,實行差別化租金,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采取租金減免; 也可以實行“租補分離”,按照先交后補的方式實施梯度保障。(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