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訊 作為房屋登記手續中最后一個環節,領取房產證是房屋所有人證明財產的最有力手段。然而,記者3月5日從濟南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了解到,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待領取的房產證已達3萬余本,有的存放期長達10年之久。
為什么會有這么多的房產證“積壓”在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據介紹,目前積壓的房產證一半以上都是屬于新建成片小區的,按規定只要開發商提交相關資料后,就可以為業主辦理房產證。但在領取房產證時,開發商需要交納每平方米3元的交易手續費,購房者需要交納80元的登記費。由于部分小區開發商不及時來交辦證費用,致使購房者無法領取房產證。
濟南市房管部門決定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減少辦事環節,自3月6日起,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業務時,受理環節申請人提交房產證后,工作人員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原件即時返還申請人。這一舉措改變了原來房產證原件隨登記資料一起流轉的作法,取消了抵押人再次領取房產證的環節,使產權人“證不離手”,便于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