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選擇包間吃飯,對于最低消費這樣的說法肯定不陌生。近日,有市民在奧帆中心一家酒店就餐,為了達到最低消費標準,只能多點菜,最后不得不打包拿回家。針對“包間設置最低消費”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確表示屬于服務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條款,消費者可請求法院確認“霸王條款”無效。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其中也規定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可19日記者調查發現,很多酒店目前還有這樣的一個最低消費額度。
進包間吃飯,夠吃還得點
說起酒店的最低消費,市民王先生感到很無奈,近日他和同學一行七人到奧帆中心一家名為海邊人的酒店吃飯,同學聚會為了暢聊就選了一個包間。點完菜,服務員告知他們:在包間吃飯有最低消費,而他們點的菜沒有達到這個標準,這讓王先生非常尷尬。
“雖然已經夠吃了,但是為了達到這個最低消費標準,最后還是再點幾個菜,把這個數湊上。”王先生說,他記不清楚酒店要求的最低消費的具體額度是多少,但記得這筆錢指的是菜金,不包含酒水。王先生認為,到飯店就餐點的菜基本上都吃不完,為了面子上過得去本來就會多點一些,再有個最低消費一“慫恿”,浪費是在所難免的,和眼下提倡節儉、反對浪費的“文明餐桌”精神相悖,同時也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6家酒店稱有最低消費
對于市民所反映的酒店設置房間最低消費一事,記者多方采訪后發現,目前酒店包間內設置最低消費的并不是個別現象,在被詢問的20多家酒店、飯店里,有6家明確表示“有最低消費”。
記者先聯系了位于奧帆中心內的海邊人海洋主題餐廳。店內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吃飯的人員在6人以下,將會被安排在大廳內,而如果選擇包間的話,每個包間有菜金最低消費800元的標準。“我們這里也就只有5個包間,都是落地窗,還能看著海景,也正是因為這個才設置了每個房間菜金最低800元的標準。”
在閩江路上的三寶粥店,記者以同學聚會為名詢問有沒有包間,服務員隨后帶領記者來到了其中的一個包間,這是一個坐12人左右的房間,工作人員表示,這里沒有房間費,但是有最低消費380元,而且不允許自帶酒水。
同在閩江路上的蜀國傳奇重慶烤魚飯店的工作人員表示,選擇包間的話,如果人數多于10人就沒有任何費用,但是如果少于10人,會有500元的最低消費。酒水不允許自帶。
在中聯廣場的隆喜元魚湯包,工作人員表示,這里最大的包間就是10人的包間 ,這種包間最低消費500元,“如果你要是加入我們會員呢,我們可以給你打9折,當然得達到我們最低消費。”工作人員介紹說。
在遼源路上的原味坊酒店,店內的工作人員稱,店內的包間分不同的大小,10人包間最低消費400元,15人包間最低消費800元。
“我們家的包間也是看人數情況,10個人的包間最低消費是400元,最大的包間 14人的,也可以坐到16個人,最低消費是800元。”位于遼陽西路的高大廚哥倆好菜館的工作人員如此表示。
在記者的調查當中,除了有酒店飯莊要求房間最低消費外,有的還會收取服務費、開瓶費等,在奧帆中心內的俏江南酒店內,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在這里訂餐不會有房間最低消費,但是在包間內要額外加收10%的服務費。海邊人海洋主題餐廳、蜀國傳奇重慶烤魚則對自帶酒水的客人收取每瓶20元的開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