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網濟南4月1日訊(記者 殷明姝)日前,山東省政府公布《山東省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托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館)、操場、人防疏散基地等場所,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配備相應的標志標識和基礎服務設施。《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定期組織單位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齊魯網記者了解到,為了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開展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啟用、運行演練。不僅如此,還應積極宣傳自救互救知識,盡量避免群眾在地震災害事件中受傷害。同時,還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捐贈、資助等形式參與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辦法》指出,應積極開展室內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試點,山東將依托體育館、學校校舍等建筑,探索建設室內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可以用作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建筑物,其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服從地震應急避難場所規劃需要,支持用作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用作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建筑物,應當按照地震應急避難場所配套設施標準,完善應急供水、供電、排污、廁所等基本設施,并設置相應的標識標志。
民政部門:設置應急物資供應點
發布臨震預警或者發生災害性地震事件后,需要啟用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布啟用公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地震應急疏散預案,組織和動員居民進行應急疏散。
《辦法》還指出,民政部門應當在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內設置應急物資供應點,保障避難人員的帳篷、食品、飲用水等基本生活需要;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在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內建立臨時醫療點,負責避難人員的緊急醫療救治和避難場所的衛生防疫,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預防和打擊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犯罪活動;供水單位應當保障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供水;供電單位應當保障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供電,配備移動供電設備;通信部門應當保障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通信;市政、環衛部門應當在地震應急避難場所配置應急移動廁所和垃圾收集、排污設施,并做好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環境衛生工作。
違反本辦法將給與相應處分
齊魯網記者了解到,不執行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啟用決定、因管理不當,致使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或者給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