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小伙嚴某為了談戀愛的方便,穿上了上尉軍裝,稱自己是一名軍官,和一位姑娘談起了戀愛。在和姑娘發生了關系之后,姑娘的家人覺得不對勁,看起來他不像個軍官,于是報警。最終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小伙被法院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不得假釋。
2011年9月份,愛上網的顏某通過網絡聊天認識了即墨的姑娘孫女士,顏某謊稱自己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父母都是部隊高干。兩人在聊天的過程中,嚴某又透露出自己以后可以調到即墨馬山部隊,可以到即墨買房,嚴某的這些說法,取得了孫女士的信任。隨后,2012年2月份,嚴某來到即墨,和孫女士見了面,并在某旅館居住多日,在此期間,兩人發生了關系。
過了不久,孫女士的家人覺得女兒的狀態不對,對正在和女兒談戀愛的“準男友”的身份產生了懷疑,于是報警。2012年2月底,嚴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查實了他假軍人的身份,隨后嚴某被當地檢察院提起公訴,據嚴某敘述,“并不知道穿軍裝裝軍人談戀愛也是違法的”,1985年出生的嚴某是山東鄆城人,他是小學文化,現今并沒有穩定職業。他軍裝是朋友給的,是上尉軍銜的軍裝,他自己從沒有當過兵:“我知道不是當兵的不可以穿軍裝,我知道錯了。要是我以現在的身份和她談戀愛,她不會同意的。”而他當時穿著身軍裝的目的,就是讓孫女士“誤以為我是軍人好和她談戀愛。我打算以后和她結婚。以后買了房子再把我不是軍人的事實告訴她。”
瞞著姑娘,穿著軍裝,嚴某光明正大地和孫女士談起了戀愛。他自己也知道如果以現在無業游民的身份跟別人談戀愛,別人肯定不同意,但他不知道的自己穿著軍裝裝軍人和別人談戀愛,法律不同意。和孫女士談戀愛的期間,嚴某抱著認真的態度,甚至計劃了在即墨買房。在被警方抓獲后,在面對為什么對姑娘說自己是軍人、說要買房的問題時,嚴某回答“就是想買房子,交了定金,后來又要回來了。”最終,在和姑娘談戀愛的過程中,姑娘的家人起了疑心,覺得他在欺騙自己家姑娘,最終報案后,真相大白。
隨后,即墨市法院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嚴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敗壞了軍人的形象和聲譽,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其行為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法院審理發現,這并不是嚴某第一次冒充軍人,早在2008年嚴某就因為穿軍裝假冒軍人,被濟南市某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刑滿出獄后不久,他又繼續行騙,屬于在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次犯罪,這種情況屬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并不得假釋。
法院最終認為,鑒于嚴某在案發后,自愿認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嚴某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不得假釋。在法官問他對量刑情況有什么意見時,他說了一句“希望給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剛出獄不久的嚴某又一次因為相同的罪名,又一次進入了監獄服刑。記者 任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