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邱天
今年1月30日,全市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全體(擴大)會議明確指出,要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切實解決對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著力營造寬松靈活的政策環境、公正嚴明的法制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幫助企業不斷擴大規模,實現發展壯大。
優化發展環境,村(居)委會是基礎一環。近日,記者調查發現,吳家堡鎮楚家莊村委會、舜華路街道辦事處牛旺社區居委會、興濟河居委會、石橋居委會等,均因收取未經物價局核準的各種費用被投訴。村(居)委會亂收費的癥結在哪兒?小巷財政目前又遇到了哪些問題,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相關案例
外來戶抱怨 每年收600元,不交就斷電
7日,在吳家堡鎮楚家莊村居住的張先生告訴記者,村里每年都向外來打工人員收取綜合治理費。楚家莊村共有50多戶外來打工者,僅有幾戶向村委會交了費用。
除本村村民,楚家莊村的住戶多數都是外來的煤炭生意人,后者為綜合治理費的收取對象。李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告訴記者,前些日子村委會將大家集合起來,告知要收取綜合治理費,并下發了書面通知。
"本來我們從外地到這來,做生意就很不容易。已經向房東交費了,怎么還要再交600塊錢,我們都覺得很不合理。"李女士訴苦:"不交的就給斷電,什么時候交上什么時候再把電給接上。"記者在另一交費戶主那看到,楚家莊村委會給他開具了一張收據,收據上還蓋有"楚家莊村綜合治理辦公室"的公章。
據了解,該村征收綜合治理費始自2012年,上次是整年上交,而今年可以先交半年的。至于交了的錢用來做了些什么?很多商販表示不清楚。外來人員于女士說:"我們平時根本就沒有多少生活垃圾,就是有垃圾我們一般都是自行處理,要么一把火就燒了,要么就填埋了,也沒見過打掃衛生的工作人員。"
在村里居住的杜女士稱:"村委會的人說這個費用里還包括了治安費,可是有家里門被撬的,也有丟過車子的,他們知道了也沒有管。"
村委會訴苦 一年買垃圾桶就得花上萬元
7日,楚家莊村委會負責人劉先生對記者表示,對外來經營者收取一定費用不僅是村委的想法,也是該村絕大多數村民的建議。據了解,楚家莊村現有戶籍登記人員100戶左右,外來經營煤炭生意的占了該村總戶數的一半。村民認為,煤炭經營不僅無形中增加了垃圾產量,需要更多的垃圾桶和工作人員,也給村民日常起居生活帶來影響。該村村委一位工作人員說,"每個垃圾桶150元,村里總共購買了20多個。而且垃圾桶的損耗率很高,用不了多久就需要更換,一年光買垃圾桶就得花費上萬元,這部分錢誰來出呢?"
劉先生稱,他與其他村干部購買的村委會辦公用品至今還沒報銷,發票還留在自己手中。"平時村委沒有什么收入,村里搞活動都是我們自己墊付的。兒童節給村里孩子發學習用品、老人過生日買蛋糕等都是村委會工作人員自己拿錢買了墊上的,平時沒有什么活動經費。"
劉先生表示,目前村里的財政來源僅是收取承包費,比如修建魚池,承包給外來的施工方,收入幾萬塊錢,根本維持不了多長時間。
更多的村(居)委會希望能夠提升整個社區的環境,如在辦理天然氣、暖氣時簡化一定的程序、在轄區內增添體育健身設備、搞好轄區內園林綠化工作、搞好轄區內的道路建設以及完善轄區內的地下管網等,而實現這些想法都離不開錢。
記者走訪
亂收費現象并非個例 記者調查發現,楚家莊村亂收費并非個例。
在高新區穎秀路和康虹路路段,有商販販賣水果、蔬菜,還有人開設燒烤攤。商販手中的收費收據上蓋著"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街道辦事處牛旺社區居委會"的印章。
市中區興濟河居委會之前也向萬壽路大集的攤販、門頭房收取衛生費且收費標準不一。臨時攤位費每天6元,固定攤販衛生費每月每平方米50元至100元不等。門頭房衛生費為每月20元、30元和40元不等,且衛生費需與電費一起交,否則電費也交不上。給臨時攤販開具的收據名稱為"攤點設施衛生費收據",蓋有"十六里河街辦興濟河居委會財務專用章"。固定攤販交納的票據為普通的收款單,與臨時攤販交費憑證蓋著同樣的章印,費用名稱為"月租"。沿街門頭房收取的衛生費則開出的是另外一種收據,標名為"興濟河小區收費單據",費用名稱為"衛生費"。
而在天橋區清河社區,從2013年4月起,該社區物業管委會向沿街六七十戶商鋪收取每月50元的"衛生費",且只開收據不開發票。
現實困境 缺人:5個社區干部管三四千戶
按工作需要,一般是300戶居民編配1名居委會干部。據了解,我市目前多為3000戶一社區。以歷下區為例,該區人口密度相對較大,個別社區甚至有4000多戶。而居委會工作人員的編配標準是5-9人,目前一般為5人,多數"小巷總理"主任、書記一肩挑,工作人員配置少、任務重。
采訪中記者發現,隨著越來越多的市民由"單位人"變為"社區人",居委會要承擔的工作少則140多項,多則180余項,其中包括社區建設、道路建設、優撫救濟、調解民間糾紛、樓體維修、計劃生育、經濟數據普查、居民調解、征兵、反家暴、遠程教育等工作。
此外,居委會工作人員還需要為各上級部門整理檔案、材料。記者了解到,由于現在流動人口比重較大,外來租房的人口較多,很多居委會工作人員很難辨認一個人是否為轄區內的住戶,從而在落實普查、統計工作時較難。此外,上級的檢查、考核、評比多,讓社區工作只能是重心向上,而不是重心向下。
一位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與以往不同的是,現在小區內居住的不光是老住戶,更多的是外來人員。我們對這部分人的背景、來歷都不了解,再加上開放式小區治安相對較弱,而在居委會工作的多為女性,獨自上門進行統計、普查時,若出現安全問題,誰也無法承擔責任,所以一般上門統計工作需兩人一起完成,這樣我們的人手就更加緊缺了。"
缺錢:買個檔案袋都要自己掏錢
據了解,我市多數居委會每個月都有1000元的辦公經費,其中包括電費、辦公用品費等,都是由上級辦事處下撥,不過如果當月有特殊情況辦公經費較緊缺,還可再向當地辦事處申請,一般能夠批下來。"從去年開始就有整不起的感覺了。"一位居委會工作人員對檔案整理工作表示了擔憂,"每個月撥下來的辦公財政經費都是有限的,各口的數據統計全都落在居委會頭上,不僅統計數據需要挨家挨戶落實,就連購買檔案盒、檔案袋、檔案皮兒等都要居委會自己掏錢,便宜的五六塊一個,貴的就要十多塊錢。"
記者走訪多家居委會發現,多數居委會的辦公室內均擺放著檔案盒,有的居委會有專門盛放檔案的鐵皮柜子。"一般上級部門來檢查工作時會安排我們整理檔案、數據,有時整理不完還要利用周末時間加班,可是領導來視察時根本不看這個,都是看現場的東西。"居委會工作人員說。
13日,記者在槐蔭區某居委會了解到,該居委會轄區總面積約0.23平方公里,有3000多戶居民。居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地處的位置相對偏遠,而轄區內多為老住戶,年齡大的住戶居多,在社區搞活動時遇到不少阻礙。"我們也沒有什么活動經費,所以要想組織轄區的居民活動,也只能搞一些免費的活動,比如公益講座等。"
槐蔭區另一居委會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該居委會轄區內多為開放式小區,治安存在一定的隱患,因此想要給每棟樓安裝聲控門。"但是這個門很貴,如果平攤下來,一戶就要出200多塊錢,需要給每戶居民做工作,我們轄區面積0.43平方公里,總共約3600戶,7100多口人,還有外來打工者等流動人口,思想很難統一。"
工作現狀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
村(居)委會除了要搞好轄區內道路建設、樓體建設,還要為居民出具各類證明,并承擔調解糾紛的任務。多位居委會工作人員反映,在進行這兩項工作時時常遇阻礙。
某居委會工作人員稱,一位住戶曾因養雞遭到鄰居的投訴,12345市民服務熱線將情況轉給居委會,工作人員到被投訴居民家中進行勸說時卻遭到拒絕。"由于居委會權力有限,不具備強制執法權,更沒有權威性,所以我們去調解一般也只能是勸說。就拿這個例子來講,首先我們沒有權力禁止住戶養雞,其次我們也沒有經濟能力給放棄養雞的住戶一定的經濟補償。調解時夾在中間,非常尷尬。"
另一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轄區內居民去相關部門辦理相關事宜時,可能需出具蓋有當地居委會公章的證明。"有些證明我們可以開,有些證明需要落實后才能開,但是由于流動人口數量過于龐大,關于居民的歷史問題我們無法進行核實,也就無法給他們開證明,但是不開證明他們就沒法去辦事,最終矛盾還是落在了居委會。比如,有一對外省的夫婦,他們要出國旅游,但是結婚證丟了,就需要居委會為他們開具已婚證明,而他們結婚的時間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再加上他們是外省人員,我們如何去證明他們是否是夫妻關系呢?"
制度缺失 相關法律20余年未修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組織法》)的相關規定,村(居)委會是基層群眾的自治組織,基本任務有六項,但目前村(居)委會的行政化傾向十分突出,錯位較為嚴重,有的村(居)委會的工作項目高達180項。《組織法》自1989年頒布至今20余年仍未做出修改,24年間社會發展進程不斷加快,社會管理不斷創新,《組織法》難以適應環境的變化。盡管近幾年,我市不斷向背街小巷投入各項專項資金進行基礎建設,但各區居委會面臨的共同問題仍然是缺錢。
專家觀點
準確定位職能才能理順關系
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與目前社區發展相適應的若干指導意見。《意見》著重提出保障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和工作經費。在城區居委會工作經費保障方面,《意見》要求,"工作經費原則上按每千戶每年不少于10000元核撥,由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按5∶5比例分擔。"《意見》還規定提高社區居委會成員生活補貼,"不低于上年度所在縣(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并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
政府進行補貼之后,亂收費現象為何又頻頻出現?
記者找到了另一組數據:2006年濟南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僅為1586元,2012年這一數字為3349元,在職職工收入增加一倍以上,社會管理的成本也必然相應增加。
曾有人大代表在媒體上表示,應該明確社區居委會的職能,包括自治職能、協作職能、監督職能。"準確定位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職能,才能理順工作關系。"由于現在居委會角色定位出現偏差、職能不清,有些居委會工作人員自身都不知道居委會工作究竟是需要他們做些什么,從而導致立法本意喪失、工作人員無成就感和歸屬感、社區辦公經費短缺嚴重等問題長期存在。
聲 音 "服務搞得好,別人自然會找到你"
"搞活動的經費,可以通過整合社會資源(獲得),要開拓思路。"13日,記者來到歷下區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區時,居委會主任陳葉翠正在指導該區的黨員們練習合唱,她告訴記者,她曾自掏腰包在轄區搞文化活動,雖然能解決燃眉之急,但并不是個長久的辦法。"而我更不贊同向當地居民、村民或外來打工者收費。靠收費進行管理的辦法已經落伍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個好策劃,才能搞好社區活動。"
陳葉翠表示,現在活動經費已經不再是困擾社區工作的主要問題,雖然有時會出點小問題,但只要大家一起努力,問題就能克服。"現在我們很少主動去找企業、單位拉贊助,活動、服務搞得好,別人自然會找到你,有些轄區外的單位會主動向我們提出合作,但因不是我們轄區內的,我覺得不該要人家的。"
"居委會是不設財務的,我們平時沒有什么活動經費。"槐蔭區某居委會工作人員稱,"即便是轄區單位贊助的活動,也都是他們把錢給指定的超市、商店,我們在其溝通好后,直接去拿些小禮物用在活動中,我們從來不會直接接手錢。比如元宵節我們要展示花燈,我們就會與一些單位聯合,他們直接購買花燈用在活動中,活動搞完,如果他們需要花燈就拿走,不需要我們就保存著,來年再用。"
甸柳新村街道第二社區朱主任稱,有時候會有轄區內的單位租賃居委會的場地搞活動,這種情況多為他們單位出錢,居委會提供場地。
據了解,在某一社區居委會有社區貿促會,該組織為民間組織,已報請民政局同意,且收費時也會告請物價局,經過批準通過后才會收費。它的作用是向轄區內居民、經營戶等提供咨詢及服務,從中收取一定的費用。該居委會負責人稱:"一般向這個組織交費的多為轄區內經營業戶,這部分費用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多數用來進行道路建設、樓體建設,如修路、安裝聲控燈及更換塑鋼窗等。這些工程得到了居民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