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濤的妹妹向記者展示相關照片。
張海濤的臉側有多道傷痕。
張海濤妹妹拍攝的張海濤受傷現場照片。
出租車司機沒有從業資格證被查,司機到出租辦處理時卻“頭破血流”而歸。司機聲稱是被出租辦的工作人員推到門上撞碎玻璃而傷。但出租辦的工作人員則表示,是司機不知什么原因撞了兩次玻璃,撞碎后不小心讓玻璃劃到了頭部 。由于出租辦沒有安裝監控,所以事情經過暫時并不清楚,目前該案件已經移交高密市東關派出所,事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張海濤兄妹
無證被查,處理時被推劃傷
近日,本報記者接到市民打來的熱線電話稱,出租車司機張海濤被出租辦的人打了,目前還在醫院。接到熱線后,記者聯系到了張海濤的妹妹張海英 ,見到她時她正在醫院照顧張海濤。而張海濤正在睡覺,只見他的臉部右側 、耳朵以上縫了很多針,張海英還拿出張海濤受傷時她拍的照片給記者看,照片上張海濤滿身是血。
“我父親是殘疾 ,從14歲就躺在床上不能動了,我母親還是精神病,哥哥住院,家里都沒人管了。”張海英說,7月2日,他哥哥因為沒有從業資格證被查,7月4日去出租辦時聽說要交罰款12000元,張海英拿著自己老父親的照片和資料希望得到出租辦的寬大處理,因為工作人員說了過激的話,張海濤便和他們爭執起來,“后來他們六七個人就把我哥推到門上,把頭撞破了。”然而,張海英并沒有親眼看到哥哥是怎么撞破頭的,而且張海英還說哥哥撞了頭之后,是她報的警,撥打的120。出租辦
他手扶門自己連撞兩次玻璃
針對張海英的說法,出租辦工作人員卻給出了和張海濤兄妹截然不同的答案。“當時張海濤和一位女士一起來的辦公室,后來才知道是他妹妹,當時問他要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他都說有,但都拿不出來。”出租辦工作人員說,駕駛員得知要罰款后情緒很激動,一直用手拍柜臺,還拿出了他父親的照片和殘疾證。“當時他嘴里還嚷嚷著一些話,也沒聽明白,我們工作人員還在勸說他。結果,在我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他非常激動地手扶著門、朝著門上的玻璃撞了2次,玻璃都碎了。”工作人員還表示,當時拿出了法律文件以及處罰規定給張海濤看,“按照規定,替班的張海濤只罰2000元,而車主罰10000元。”
據工作人員介紹,張海濤的頭部被碎玻璃劃傷后,他們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了110和120,并協助120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治療,并稱有醫院的通話記錄可以查證。高隊長告訴記者,因為當天正值省級文明城市檢查,他們辦公室當時只有4個人在,不可能有六七個人一起推他。“而且,玻璃碎的位置很靠下,那是因為他扶著門彎著身子撞的。”
隨后,出租辦工作人員還向記者出示了兩張保證書,其中一張保證書上有張海濤的簽名和手印。簽名書上寫道:“我去處理時聽說要罰我一萬多元錢,當時就急了,撞到了出租辦的門玻璃上”。處 理
人性化處理,免除罰款
“出租車司機所說的12000元罰款,并不是司機自己拿,這是對司機和車主的罰款總額。”出租辦工作人員說,根據《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規定》,出租車司機都要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 。條例第71條明確規定,聘用無相應從業資格證件的工作人員從事道路運輸,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這種情況比較嚴重,我們一般按最重標準罰1萬元,但是這一萬元是罰車主的,無從業資格證的司機根據相關規定罰款2000元,我們當時已經跟張海濤解釋得很清楚了。”據出租辦工作人員稱,考慮到張海濤的家庭情況確實困難,而且他們簽寫了保證書,工作人員決定免除兩人的12000元罰金。“我們在具體處理過程中,還是會人性化進行處理的。”
對于保證書問題,記者又電話采訪了當事人張海濤,張海濤表示,保證書上并不是他自己的簽名,手印也不是他按的,他說他不知道。當記者再次向其詢問案發當時情況時,剛開始張海濤說有1個工作人員推他,然后又說又來了幾個,最后五六個工作人員一起推他。而張海濤的妹妹告訴記者,他們并不知道他們應交的罰款是2000元,而張海濤則承認“高隊長跟我說過”。東關派出所
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隨后,記者撥打了保證書上兩個見證人的電話,據見證人趙先生說,保證書是車主姜先生寫的,他并不知道他們簽保證書的經過,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只是簽了個名字。而記者換號碼多次撥打了姜先生的電話,但他沒有接,接通過一次,是位女士接的,聽到記者說要找姜先生就接著掛了,目前記者還沒有聯系到姜先生。
最后,記者撥打了高密市東關派出所的電話,當天出警的杜警官表示,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對于出租辦工作人員所說的玻璃破碎位置較低等案發時的一些具體細節,現在還不方便透露。本報將持續跟蹤報道。
文/圖 本報記者薛琳 杜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