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7月17日訊(記者 張曉博 李淼 )17日,齊魯網刊登了《聊城轉捐門涉事中學曾回應:善款給誰都是給》的文章后,引起了網友的高度關注。17日下午,閆淑青的主治醫師在接受齊魯網記者采訪時表示,閆淑青后續治療每年的花費在5萬元左右。這對閆家來說,缺口巨大。
后續治療缺口巨大
閆淑青的主治醫師、山東省千佛山醫院泌尿科主任門同義告訴齊魯網記者,目前閆淑青的病情恢復的還是比較順利的,身體各項機能都在恢復中,效果很好。門同義說,閆淑青終身都要服用抗排斥藥,并且要定期到醫院檢查。
“她需要服用6、7種抗排斥藥品,前期需要比較頻繁的到醫院進行復查,之后每年需要到醫院5至6次復查,每年花費的費用在5萬元以內。”門同義說。
根據門同義的介紹,患者需要終身服藥,按照每年5萬元左右的費用來計算,對這個家庭來說,無疑是筆巨款。
文軒中學同樣承認閆家條件困難。在文軒中學下發的《愛心倡議書》中,對于閆家的敘述是:“閆森同學父親是原聊城酒廠的下崗工人,患有糖尿病;母親無業,家庭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去年,上大三的姐姐因查出尿毒癥被迫休學一年,目前每周透析兩次,已花去40余萬,家庭情況十分困難。”
根據學校的捐款協議書,第二條規定“所捐款項用于閆森同學患尿毒癥姐姐閆淑青的醫院治療費用。”
而文軒中學只是分兩次給閆淑青支付6萬元治療費后,剩余25萬元善款全部捐贈給聊城市慈善總會,并聲稱“他們的捐款目的已達到”。但是根據記者的調查,僅從治療需要花費的費用來看,即使全部的31萬元捐款,也不能維持閆淑青治療的整個過程。治療未完,花錢不止,學校“目的”又如何“達到”?
如需用錢需要重新申請
那么,這筆由學校轉捐的“善款”,是否還能用于閆家后續治療呢?媒體報道稱,用錢需要再提交申請,“慈善總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閆森的姐姐治病還需費用,可以向慈善總會提出申請來解決困難。”
兒子去世后,閆玉房就住在同在前羅村的侄子家。16日上午見到閆玉房,他說妻子王萬榮帶著女兒閆淑青去濟南千佛山醫院復查了。談到眼下的情況,他說,如果不是家里經濟條件實在難以為繼,自己也拉不下這個臉來討要捐款。
閆玉房說,患尿毒癥的女兒做完手術后,現在半月復查一次,每次花費需要4000多元。近期復查的費用基本上都是借來的。
閆玉房的侄子說,由于最近壓力太大,姑父患上了輕度的精神抑郁及糖尿病并發癥,在聊城第四人民醫院住了十多天院,一個星期前剛出院。
系“組織捐款”可抵扣企業所得稅
紅十字會不敢要的一筆錢,當地慈善總會為何收了不肯退?學校又為何堅持要轉捐出去?
16日,聊城市慈善總會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表示,“慈善總會接受這筆捐款是完全合乎規定的。”
據其介紹,當時文軒中學是一位副校長帶著人到慈善總會辦理的相關手續,這筆捐款屬于“組織捐款”。
齊魯網記者注意到,聊城市文軒中學官方網站上一篇名為《民辦學校奇葩 素質教育典范》的文章顯示,該校為民辦中學。
這個自稱“奇葩”的民辦學校對這筆捐款給出的說法是,“不是不想把善款給他們,給慈善總會是給,給他們也是給。”
而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此前,文軒中學在當地媒體回應質疑時曾表示,“我們……使善意得到弘揚,而不是得到踐踏。”
目前,受捐助者家人已經表示將提起上訴。一場源于愛心救助的慈善行動,為何最后要對簿公堂?在這場沸沸揚揚的“轉捐門”中,學校、家委會、受助家庭、紅十字會、慈善會分別扮演了什么樣的角色,究竟誰在踐踏善意,齊魯網記者也將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