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深圳8月20日電 (鄭小紅 汪林豐) 7月22日深圳地鐵里一男子強吻女生一案有了新進展。8月20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制猥褻婦女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博批準逮捕。據悉,這也是深圳檢察機關近五年來,批準逮捕的第一宗在地鐵、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猥褻婦女的案件。
據深圳檢察院透露,2013年7月22日,有市民報案,當日上午12時許,深圳地鐵三號線田貝站發生一起猥褻婦女案,一男子在地鐵老街站上車后,尾隨一名少女至田貝站下車,在扶手電梯上抱住該少女強吻。該少女被嚇得大叫,并掙脫其擁抱,而涉案男子卻從容離開地鐵站。該案曝出后引發了社會的高度關注,很多女性乘客開始擔憂乘車安全問題。
公安機關迅速對該案立案偵查,7月25日,涉案男子歸案。記者獲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博,今年22歲,剛來深圳游玩不久。而該被“強吻”的少女還是一名未成年的初中生,因此事受到了一定的驚嚇。
據悉,該涉案男子的劣跡絕非此一單。偵查機關查明,其當天從容離開地鐵站后又乘上了開往雙龍站的地鐵,在地鐵列車上,犯罪嫌疑人王某博發現被害人呂某為單獨一名女子,認為呂某長的漂亮,于是就上前多次對其摟抱。被呂某掙脫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博又繼續尾隨呂某出雙龍地鐵站,并在出閘機口時,又抱住呂某試圖強吻,被呂某掙脫后還不死心,又繼續尾隨呂某乘坐公交車到新生社區公交站臺,在該站臺上,王某博還擁抱、威脅呂某,并對呂某有撫摸大腿、胸部等猥褻行為。被害人呂某劇烈反抗并對其大喊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博才逃離現場。
記者另獲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博還供稱,其曾在內地的動車上,多次強行擁抱過女生等,但一直未受到處理。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郭姝娜檢察官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王某博在公共場合,為滿足個人欲望,針對素不相識的女性,有強吻、擁抱等行為,犯罪對象中還有未成年女性,且屬多次作案,性質比較惡劣、情節比較嚴重,考慮到其犯罪情節及社會危險性,深圳檢察院院經審查后,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涉嫌強制猥褻婦女罪,依法對其批準逮捕。”
在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的“咸豬手”等性騷擾事件,公眾都并不陌生,但該案卻是深圳檢察機關近五年來第一宗對此以猥褻婦女罪批準逮捕的案件。對此,郭姝娜提醒,“很多女性作為被害人,往往選擇了容忍或者反抗、怒斥即作罷,而沒有選擇報警的途徑。實際上,性騷擾不僅涉嫌違法,嚴重的還涉嫌犯罪,需為此承擔刑事責任。對于女性而言,要學會自我保護,對于‘咸豬手’等,要大聲說‘不’并懂得如何呼救。更關鍵的是,還要知道及時報警。”(完)
(原標題:深圳地鐵強吻女生疑犯被批捕 涉案男子多次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