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衣乘客站在公交前門,不讓帶電動車就不下車。張先生提供視頻截圖
本報濟南8月27日訊(記者 張泰來)“開公交20多年了,從來沒有碰到過這樣的乘客,好說歹說就是不下車。”27日,濟南市K11路公交駕駛員遇到一個讓她無語的乘客,堅持要帶電動車上公交,被拒后,又以公交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為由,站在前門不肯下車,阻攔公交開車近20分鐘,直到有人說要對她人肉搜索, 這才離開了公交。
陳朝暉是濟南K11路公交的一名駕駛員,27日上午8點30分左 右,她駕駛的車輛從東向西行駛到了大明湖路市立一院站牌。
“上來一個乘客,穿一身綠色連衣裙,看起來20多歲年紀, 挺年輕的。”陳朝暉說,這位女乘客上來就問電動車能不能上公交。
“我跟她說,我們公司有規定,電動車不能上公交,我們車是拉人的,不是拉電動車的。”
陳朝暉說,她本來以為這樣給乘客解釋后,乘客就會下車, 公交也就能繼續運行了,不想不管她怎么解釋,這位乘客就是堅持要帶電動車上車,不讓帶站在車門口說什么也不下去。
“她說已經等了半小時,才等來了這輛公交,電動車沒電了 ,堅持要把它帶上來。”
“你說有規定,把規定拿出來我看看啊。”女子說她不知道公交公司有明文規定不讓帶電動車上公交,辯解說電動車占地不大,行李箱都能上車,為什么不讓電動車上車,“她讓我上來不就完了嗎?”
車上乘客紛紛走到女子跟前,跟她講“不是占不占地方的問題,行李箱是隨身攜帶的,你這不是隨身攜帶的”,請她趕緊下車,別耽誤了一車人的時間。
對于大家的勸說,女子明顯沒有聽進去,“不管你們怎么認為,我就不下車。”
幾位老年乘客一聽這話,火了,“別讓她上車,咱們不走也不能讓她上車。”,還有乘客提出要撥打110報警電話,見此情形,女子也不肯退讓。
“我本來想下去的,你們動粗,我更不下去了。”
聽了女子的話,幾位年輕的乘客說要對女子進行人肉搜索, “給她拍個照片,人肉她,太沒有公共道德了。”女子這才害了怕,轉過身去不讓拍照,然后下了車,公交又恢復了運行,此時距離車輛停靠站牌已經過去了將近20分鐘時間。
相關規定:
行李不得超過15公斤
記者就此事聯系了濟南市公交總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說,根據去年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和公安局共同頒發的《濟南市城市公共汽(電)車乘車規則》,第四條第五款規定“攜帶重量超過15公斤、體積超過0.15立方米、占地面積超過0.5方平米、長度超過2米物品的人員謝絕乘車。”
這位工作人員說,根據這個規定,駕駛員陳朝暉的做法沒有錯誤。“以前,我們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只要跟乘客說清楚,他們也能理解,像今天這樣的不多見。”
規則第五條第四款對于行李票也有明確規定,“乘客攜帶重量超過10公斤少于15公斤、體積超過0.05立方米少于0.15立方米、或占地面積超過0.25平方米少于0.5平方米、長度超過1.5米少于2米的行李物品乘車,應購與乘車人同額車費。
但這位工作人員介紹,行李票規定很少實施,“為了方便乘客,即使帶了大件行李,我們在實際操作中也很少賣行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