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人程某被女網友以見面為由,騙至灞橋區一民房內強迫加入傳銷組織。程某機智地采取丟字條的方式讓路人報警。昨日,灞橋區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非法拘禁案,這也是今年以來灞橋區法院審理的第6起此類案件。
程某是山東青島人,通過網絡他認識了西安的女網友馬蓮,兩人在網絡上聊得非常投機。今年5月,程某要到西安開會,兩人就約定見面。5月16日,程某到達西安后,兩人見了面,馬蓮告訴程某現在有一個好的賺錢機會,并熱情地將程某帶到灞橋區某市場的一個二層民房內,并介紹王芳、袁彬、王堂和程某認識。馬蓮等4人就跟程某說了他們賺錢的模式,并讓程某加入他們的組織,程某覺得該組織是搞傳銷,就不同意加入,提出要離開。馬蓮、王芳、袁彬、王堂等人不但不放程某離開,還收走他的身份證和手機,威脅恐嚇程某并控制其人身自由。
程某覺得硬碰硬的話,自己一人肯定斗不過他們,得想辦法逃脫。5月23日,程某抓住難得的機會,咬破自己的手指,在一張小紙片上寫下“報警110”等信息,從窗戶丟出房間外。恰好一位老太太從此處經過,看到字條內容后打電話報警。民警趕到后將程某解救出來,并當場抓獲王芳、袁彬、王堂。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芳、袁彬、王堂(馬蓮另案處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了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一年、十一個月。(記者李卓洋)